關于嚴厲打擊整治駕乘摩托車不戴安全頭盔等嚴重交通違法行為的通告
? ? ?為全力創建廣東省文明城市,大力整治道路交通不文明行為,切實增強摩托車駕駛人的守法意識,有效預防道路交通事故,強力壓縮“雙搶”犯罪空間,營造安全、暢通、有序、文明的道路交通環境,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廣東省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等法律法規,海豐縣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決定全面開展駕乘二、三輪摩托車交通違法行為專項打擊整治行動。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嚴厲查處無駕駛證駕駛摩托車和駕駛無牌無證、假牌套牌、非法改裝、報廢的摩托車以及超標的電動車上路行駛;其中對無駕駛證駕駛摩托車的,依法頂格處以罰款1000元,并處15天行政拘留;無牌無證、無合法來源的摩托車依法扣留;明知是贓車還購買使用的,涉嫌構成隱瞞犯罪所得罪,依法嚴厲追究其刑事責任。
二、嚴厲查處駕乘摩托車無戴安全頭盔,以及駕駛摩托車載人超員、逆向行駛、隨意變道、隨意調頭、加裝遮陽傘、飆車、酒駕醉駕等交通違法行為;其中對駕乘摩托車無戴安全頭盔的依法處以罰款200元、記2分,載人超員的依法處以罰款200元、記2分。
三、嚴厲查處三輪摩托車非法營運載客,一經查獲,依法處以罰款2000元、記6分。
四、嚴厲查處二、三輪摩托車在紅城大道、海麗大道、紅場路、益民路等縣城主干道亂停亂放妨礙其他車輛、行人通行和影響市容環境的行為。
五、整治期間,對上述交通違法行為人將通過汕尾電視臺、海豐電視臺,“平安海豐”、“海豐交警”等公眾媒體平臺進行曝光。
六、對阻礙民警依法執行職務的,公安機關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有關規定追究其法律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此通告
海豐縣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
2018年0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