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月12日,副縣長、公安局長馮建青在到任第二天專題聽取了禁毒工作情況匯報,并就下一步做好禁毒工作作了部署。縣禁毒辦常務副主任、公安局副局長林曉丹,縣禁毒辦副主任、公安局禁毒大隊長王昌津,縣公安局指揮中心主任馬漢強等參加會議。
會議聽取了近年來我縣禁毒工作情況,充分肯定了我縣禁毒工作所取得的成效,并就如何進一步做好禁毒工作作了部署,強調要持續推進全民禁毒工程深入開展,堅決打贏禁毒攻堅戰。
馮建青指出,在肯定前期成績的基礎上,要鞏固工作成果,也要清醒看到我縣禁毒工作仍然不容樂觀,進一步深化對禁毒工作長期性、復雜性、系統性的認識,深入持續的抓好禁毒工作。他要求,一要進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實增強緊迫感和使命感,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視察廣東重要講話精神和對禁毒工作的系列批示精神,全面推進禁毒工作。二要把禁毒工作列入大防控重點工作之一,做好春節前后涉毒違法犯罪管控工作,嚴防吸毒人員肇事肇禍,營造祥和穩定的社會治安大局。三要始終保持對毒品犯罪的高壓態勢,堅持重拳出擊、露頭就打,最大限度地斬毒源、斷通道,堅決遏制毒品犯罪活動。特別是要加大對含可待因類止咳水濫用的打擊整治強度,保護青少年健康成長。四要強化禁毒巡查防控工作,一方面是各鎮(場、開發區)全面落實“三日一巡查一研判,七日一排查一匯總,每月一大清查”制度,同時,要發揮緝毒檢查站的作用,強化臨時移動卡點建設,擠壓涉毒犯罪空間;一方面要加強涉毒人員管控工作,全面做好“8?31”工程和社會面吸毒人員管控工作,加強加大涉毒人員收戒力度。五要堅持把預防教育、特別是青少年的預防教育作為基礎性工作來抓,持續開展全民禁毒宣傳教育,深入推進禁毒宣傳“六進”活動,切實將禁毒宣傳工作常態化,不斷增強全社會識毒、防毒、拒毒意識。六要縣禁毒辦加大督導、檢查、考核力度,對因重視不夠、措施不力、責任不落實的,要進行通報批評,并約談相關負責人,情節嚴重的嚴格按照《海豐縣禁毒工作責任追究實施細則》進行嚴肅追責問責。
馮建青強調,縣委、縣政府高度重視禁毒工作,做好禁毒工作責無旁貸,一定要以為海豐子孫后代高度負責的態度全面落實禁毒各項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