兔年春節將至
?家家戶戶買年貨迎新春
但是這2個人只能在高墻內過年了
因涉嫌幫信罪被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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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什么是“幫信罪”??

“幫信罪”即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是《刑法修正案(九)》新增設的罪名。簡單來說,就是在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網絡實施犯罪(電信詐騙)還為其提供幫助。如,公民將自己名下的電話卡、銀行卡以出租、出借或者出賣等形式交給他人使用,被犯罪分子非法使用,支付結算達到一定數額的,這種行為就有可能構成“幫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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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遏制電信詐騙高發態勢,嚴厲打擊涉“兩卡”(銀行卡、電話卡)違法犯罪,陸豐公安持續加大打擊力度,堅決鏟除電信網絡詐騙滋生土壤。近日,陸豐警方緊盯線索,深挖徹查,抓獲2名涉嫌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嫌疑人。
01
近期,北堤派出所在工作中發現,莫某某(男,30歲,東海人)名下銀行卡涉及6起電信詐騙案件,涉案金額共613554元。1月3日,辦案民警將莫某某傳喚至派出所作進一步調查。

經查,犯罪嫌疑人莫某某通過本人名下銀行卡收取10筆詐騙款項共計129062元,后續配合他人對本人銀行卡內的詐騙款項進行轉移,涉案期間銀行卡流水共計282393.8元。現莫某某因涉嫌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被公安機關依法采取刑事強制措施,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02
12月29日,南堤派出所在工作中發現,轄區居民陳某某(男,33歲,東海人)名下銀行賬戶存在多筆不明轉賬,涉及5宗電信詐騙案件,涉案金額共計78186元人民幣。1月11日,辦案民警將陳某某傳喚至派出所作進一步調查。

經查,陳某某為牟取非法利益,將自己名下銀行賬戶、身份證和手機租借給他人使用,通過本人銀行卡收取多筆詐騙款項,并配合他人轉移涉詐資金。現陳某某因涉嫌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被公安機關依法采取刑事強制措施,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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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么電詐防不勝防
因為騙子不是一個人
而是一個龐大的產業鏈條
它們公司化運營
分工明確、環環相扣
他們就是你印象中那個詐騙你的“一個人”,或許是你未曾謀面的戀人、或許是帶你發家致富的導師,或許是幫你投資理財的APP客服,他們套用著各種各樣的劇本,誘騙你成為被騙的主角。
他們是詐騙劇本中的編導。任何一個詐騙劇本的研發,都需要精通心理學、語言學、社會學……并根據社會熱點將其“完美”融合。詐騙能否成功,話務劇本占了一半。
在話務組詐騙成功后,他們第一時間轉移涉案資金,將大筆資金拆分成小筆轉入多個賬號,俗稱“天女散花”。受害人在要求警方追回自己被騙的錢時,根本想象不出這種洗錢轉移的速度有多快。
他們從非法渠道購買他人身份證,甚至在農村地區高價收購“四件套”(身份證、手機卡、銀行卡、優盾),隨后高價向詐騙團伙販賣。許多無知群眾不知不覺中成了騙子的幫兇。
又稱“車手”,屬于詐騙鏈條的末端環節。他們并不在意前面發生了什么,只知道自己手中握有大量他人銀行卡,隨時待命在柜員機上取現,扣除相應點數的“跑腿費”后,再存入指定賬戶。這個將錢從數字變成紙幣,再變成數字的過程,給公安機關偵查辦案帶來很大難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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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個人信息保護意識,妥善保護好自己的身份證、銀行卡、手機卡,一旦丟失要立即掛失,對于廢棄不用的應及時辦理注銷業務。
不要輕易被網絡上不切實際的高額利潤所誘惑,不要隨意出租出借自己的身份證件、銀行賬號等,更不能隨意買賣銀行卡、電話卡,以免成為犯罪分子實施違法犯罪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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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陸豐市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