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春攻勢 鐵腕“斷卡”】賣“卡”賺錢終害己!陸豐公安嚴懲“兩卡”犯罪再抓8人
陸豐公安?
持續加強涉“兩卡”犯罪線索核查摸排
從源頭遏制電信網絡詐騙案件發生
切實增強群眾對銀行卡、電話卡
“兩卡”犯罪的自我防范意識
不斷強化破案攻堅
近期
陸豐市公安局轄區各派出所
共抓獲涉“兩卡”違法犯罪嫌疑人8人
嚴格依照法律法規開出數張“罰單”
對涉“兩卡”違法犯罪“零容忍”
嚴厲打擊犯罪分子囂張氣焰
博美派出所在前期偵查發現,轄區居民林某軍(男,56歲,博美鎮人)名下銀行卡收入多筆不明轉賬。2月24日,博美派出所將其傳喚到所調查。經查明,違法嫌疑人林某軍通過出租、出借本人銀行卡收取涉詐款項,為電信網絡詐騙犯罪活動提供幫助,從中非法獲利。經審訊,違法嫌疑人林某軍對其違法事實供認不諱。
目前,公安機關已對林某軍依法行政拘留并處罰款一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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瀛東派出所經梳理轄區電信詐騙線索,發現轄區居民李某祥(男,20歲,甲子人)名下銀行卡收入不明轉賬。2月23日,瀛東派出所將其傳喚到所調查。經查明,違法嫌疑人李某祥通過出租、出借本人銀行卡收取涉詐款項,為電信網絡詐騙犯罪活動提供幫助,從中非法獲利。經審訊,違法嫌疑人李某祥對其違法事實供認不諱。
目前,公安機關已對李某祥依法行政拘留并處罰款一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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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南派出所根據前期掌握線索,經過細致摸排發現,轄區居民鄭某友名下銀行卡收入多筆不明轉賬。2月27日,成功規勸犯罪嫌疑人鄭某友(男,32歲,東海人)到城南派出所投案自首。經查明,犯罪嫌疑人鄭某友對其非法租借本人銀行卡,并通過本人支付寶掃碼和微信掃二維碼的形式轉出犯罪所得,從中非法獲利。經審訊,犯罪嫌疑人鄭某友對其犯罪事實供認不諱。
目前,公安機關已對鄭某友依法采取強制措施,案件在進一步辦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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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東派出所經梳理轄區電信詐騙線索,發現轄區居民陳某勇(男,42歲,城東人)名下銀行卡收入不明轉賬記錄。2月27日,傳喚犯罪嫌疑人陳某勇到派出所配合調查。經查明,犯罪嫌疑人陳某勇將其本人名下銀行卡租借給他人收取詐騙所得款項,并后續幫助他人為轉移涉詐資金提供驗證服務,從中非法獲利。經審訊,犯罪嫌疑人陳某勇對其犯罪事實供認不諱。
目前,公安機關已對陳某勇依法采取強制措施,案件在進一步辦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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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湖派出所經發動鎮、村干部積極與違法人員及其親屬進行普法溝通,3月1日,成功規勸違法嫌疑人郭某海(男,30歲,內湖人)到內湖派出所投案自首。經查明,違法嫌疑人郭某海通過出租、出借本人銀行卡收取涉詐款項,為電信網絡詐騙犯罪活動提供幫助,從中非法獲利。經審訊,違法嫌疑人郭某海對其違法事實供認不諱。目前,公安機關已對郭某海依法行政拘留并處罰款一萬元。
碣北派出所接到涉“兩卡”違法犯罪線索后,通過擴線研判,3月5日將涉“兩卡”違法犯罪人員肖某銓(男,25歲,碣石人)抓獲。經查明,犯罪嫌疑人肖某銓將其本人名下銀行卡租借給他人收取詐騙所得款項,并后續幫助他人從自助取款機取款套現,從中非法獲利。經審訊,違法嫌疑人肖某銓對其犯罪事實供認不諱。目前,公安機關已對肖某銓依法采取強制措施,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2月23日,金廂派出所經前期勸投走訪,因涉嫌詐騙被甘肅警方列為上網逃犯的黃某華(男,27歲,金廂人)到所投案自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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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6日,橋沖派出所根據前期掌握線索,經摸排工作,在轄區內抓獲因涉嫌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案被江蘇警方列為上網逃犯的陳某橋(男,26歲,橋沖人)。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非法買賣、出租、出借電話卡、物聯網卡、電信線路、短信端口、銀行賬戶、支付賬戶、互聯網賬號等,不得提供實名核驗幫助;不得假冒他人身份或者虛構代理關系開立上述卡、賬戶、賬號等。
對經設區的市級以上公安機關認定的實施前款行為的單位、個人和相關組織者,以及因從事電信網絡詐騙活動或者關聯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可以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記入信用記錄,采取限制其有關卡、賬戶、賬號等功能和停止非柜面業務、暫停新業務、限制入網等措施。對上述認定和措施有異議的,可以提出申訴,有關部門應當建立健全申訴渠道、信用修復和救濟制度。具體辦法由國務院公安部門會同有關主管部門規定。
違反本法第三十一條第一款規定的,沒收違法所得,由公安機關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罰款,沒有違法所得或者違法所得不足二萬元的,處二十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并處十五日以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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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電信網絡詐騙法》是第一部專門、系統、完備規范反電信網絡詐騙工作的法律,該法將詐騙罪、幫助他人實施電信網絡詐騙的法律責任進行了明確劃分,希望廣大市民盡快學習了解反電信網絡詐騙法知識,牢記反詐宣傳這3條:
要認真學習《反電信網絡詐騙法》,做到知法、懂法、守法。
要妥善保管個人的手機卡、銀行卡,做到不出租、不出借、不出售,不為電信網絡詐騙犯罪提供幫助,不成為電信網絡詐騙的幫兇。
如發現買賣身份證件、銀行卡、手機卡的行為,要及時向公安機關舉報。
陸豐公安嚴厲打擊整治
非法開辦、販賣手機卡、銀行卡
從事電信網絡詐騙的違法犯罪行為
若發現相關線索
請立即撥打110舉報
共同守護“錢袋子”
來源:平安陸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