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春攻勢|不應該!車主停車忘上鎖拔鑰匙致摩托車被盜
近期,海豐公安持續(xù)掀起“冬春攻勢”打擊熱潮,對侵害群眾利益的盜竊類案件露頭就打,力爭“抓現(xiàn)行、打團伙、破鏈條、追銷贓”,全力擠壓盜竊違法犯罪活動生存空間。2023年3月20日,海豐公安附城派出所經(jīng)數(shù)日不懈奮戰(zhàn),破獲一起因車主停車忘上鎖拔鑰匙致電動摩托車被盜案,抓獲涉盜竊嫌疑人1名,追回被盜電動摩托車一部。
2023年3月15日17時許,群眾鄭女士報警稱:當天13時許,其把一輛小刀牌電動摩托車停放在海豐縣新車站對面的廣富路924號門口處,在17時許發(fā)現(xiàn)車輛被盜。
接報后,附城派出所立即組織警力落地偵查,借助智慧新警務,經(jīng)連日不斷循跡追蹤,最終鎖定涉盜竊嫌疑人身份及其落腳點。3月20日14時許,抓捕時機成熟,偵查員在海城鎮(zhèn)名園村委后面出租房成功抓獲涉盜竊嫌疑人騰某堂(男,四川廣安人),并現(xiàn)場繳獲被盜電動摩托車。經(jīng)查,3月15日下午,騰某杰從附城鎮(zhèn)廣富路924號門口經(jīng)過時,發(fā)現(xiàn)受害人鄭女士的摩托車鑰匙沒有拔走,便心生歹念,順手牽羊?qū)⒃撃ν熊嚤I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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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案件正作進一步偵辦中。
【盜竊罪】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條:盜竊公私財物,數(shù)額較大的,或者多次盜竊、入戶盜竊、攜帶兇器盜竊、扒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shù)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jié)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shù)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jié)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chǎn)。
【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條: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產(chǎn)生的收益而予以窩藏、轉(zhuǎn)移、收購、代為銷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飾、隱瞞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jié)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近期,我轄區(qū)摩托車、電動車被盜案時有發(fā)生,犯罪分子之所以能屢屢得手,與廣大車主安全防范意識薄弱不無關系。如何預防摩托車被盜?海豐警方建議市民朋友:
1、慎選停車地點
車輛最好停放到有人看管的停車場,沒有停車場的,盡量停放在監(jiān)控攝像范圍內(nèi)或停放在自己、路人、商家等比較容易看到、視線開闊的地方。
2、增加防盜鎖具
停車要上鎖,最好采用不同型號的鎖具一車雙鎖,在耗費盜賊作案時間的同時增加其暴露的可能性。若能同時安裝聲控防盜報警器,對盜賊更具阻嚇效果。
3、杜絕贓車買賣
購買摩托車、電動車時請選擇正規(guī)商家,切勿貪小便宜購買來路不明的二手車助長盜竊之風,徹底杜絕違法犯罪人員的銷贓渠道。
4、涂抹顯目標記
在車輛的顯目位置涂上不能抹除的標記,讓盜賊和收贓者有所顧忌。
警方提醒:
一旦發(fā)現(xiàn)車輛不幸失竊,一定要及時報案,以便公安機關第一時間采集證據(jù)、線索從速破案。同時,呼吁廣大市民朋友要積極舉報盜車、收車、銷贓等違法犯罪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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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平安海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