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初二女生遭男同學脫衣搶劫、多處刺傷,劫持者母親:兒子一時糊涂)
6月27日,湖北孝感市公安局高新分局官方微博通報稱,今年3月30日,女孩張某在等電梯之機,遭男孩黃某(2004年9月生,系未成年人)用剪刀挾持,實施搶劫,后被剪刀刺傷。
6月28日,張某母親鄧女士告訴南都記者,女兒和黃某同校不同班,且此前沒有過節和矛盾。當日,黃某將等電梯的女兒持刀劫持到無人居住的房間實施搶劫,還曾逼迫女兒脫光衣服。
警方通報顯示,因犯罪嫌疑人在案發時未滿14歲,未達到刑事責任年齡,已做撤案處理。而黃某母親告訴南都記者,她認為兒子是“一時糊涂”才做下錯事。現在已經從學校退學,精神壓力很大,整日不敢出門。
女兒放學后消失在走道里
今年3月30日下午18點,湖北孝感的鄧女士發現上初二的女兒沒有按時回家吃晚飯。
小雨(化名)在小區附近的一所中學讀書,從學校到小區大約十幾分鐘的路程。小區里有不少孩子就在學校上課。按照正常放學時間,小雨一般在18點一定能回到家。
疑惑之下,鄧女士聯系了學校老師和小雨要好的同學童童(化名)。學校老師說,當天學校正常放學;而同住在一個區的童童也告訴記者,當天兩個人一起回到小區,而且看到了小雨進了自家所在的17號單元樓。
據鄧女士說,小雨性格比較文靜乖巧,很少不跟家里打招呼就在外貪玩的情況。而且,當晚7點左右,小區物業監控也顯示,小雨進了單元門之后就不見了。她并沒有進入上升電梯,也沒有從一樓通道中出來。
事發的電梯口。
鄧女士一家所在的孝南經濟開發區魏站裕琪新城建成不久,電梯上都的裝修外包裝都沒有完全褪色。17棟樓等電梯的一樓走道略顯狹窄,雖然樓道里有監控,卻存在一些角落是監控盲區。而電梯旁就是光照不足的消防通道。
隨著天漸漸變黑,鄧女士開始有種不祥的預感。她一方面報警,一邊發動親戚、朋友、同學開始在樓上樓下,小區內外尋找女兒。
7點半左右,小區居民,同樣也是鄧女士同學的宋先生聽到17號樓三樓似乎有人呼救。當時天已變黑,宋先生還帶了手電過去。在三樓平臺上,他發現了驚魂未定的小雨。他說,“孩子沒穿衣服,蜷縮在3樓平臺的一個角落,脖子、頭發上都是血。書包、衣服都不在身邊。”
不過,宋先生回憶說,雖然小雨驚慌不已,但神志依舊是清醒的。小雨告訴他,自己認識那個弄傷自己的人,并說出了同學黃某的名字。
等電梯時被同學劫持刺傷
湖北孝感市公安局高新分局官方通報。
4月28日就是小雨的生日。事發時,小雨離自己的14歲生日不到1個月。而劫持她的小學同學黃某,也還差5個月不滿14歲。
在小雨的好朋友童童眼中,黃某是個不那么聽話的男同學。童童說:“他不怎么愛講話,跟學校老師頂過嘴。在班里有點兒孤立。”童童說,他們二人在同校不同班,互相認識,卻沒什么太多接觸。
湖北孝感市公安局高新分局官方微博通報顯示,當晚,接到報警通知后,孝感市公安局高新區分局孝天派出所迅速趕到現場,將受害人送往醫院,并迅速調查取證,連夜將犯罪嫌疑人黃某(男,2004年9月出生,系未成年人)抓獲。
通報稱,經查當日18時許,黃某趁被害人張某在裕褀新城17號樓等電梯之機,持一把剪刀將其挾持到401室,實施搶劫,并用剪刀將受害人張某刺傷,受害人張某趁機從四樓跳到三樓陽臺呼救。
從不過,在小雨的記憶中,這場劫持卻有更多驚心動魄的細節。鄧女士告訴南都記者,小雨回憶說對方劫持自己的目的是為了搶錢。
當晚,小雨在等電梯時,被黃某持刀劫持。然后經過樓梯通道來到無人居住的401房間。期間,對方拿刀具威脅自己不能出聲,并且翻遍了小雨的書包和口袋,還要求小雨脫光了衣服搜查。因為沒找到錢,惱羞成怒的黃某就用刀劃傷了小雨脖子、大腿等部位。隨后,小雨假裝暈倒,并待對方離開后,翻出窗戶跳到了3樓的陽光房上,最后躲進了角落里。
當晚,小雨被家人緊急送入了孝感市中心醫院。3月30日的住院病例顯示,入院時“全身多處刺傷,頸前區見到多處傷口,雙大腿刀刺傷。最大一處位于頸前區右側長約2.5cm。”
未滿14周歲,當地派出所撤案
據警方出具的一份證明文件顯示,4月4日,當地派出所以黃某涉嫌搶劫罪立案。不過,4月8日,當地派出所就做出撤案處理。
警方通報稱,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十五條之規定,因犯罪嫌疑人在案發時未滿14歲,未達到刑事責任年齡,尚不夠刑事處罰,因而對案件予以撤銷。
不過,關于事發原因,暫未有明晰的答案。
事發后,當地有很多“兩人談男女朋友鬧掰了”的流言。不過,鄧女士說,他們小學時候做過同學,上初中以后就同校不同班。兩個人根本沒過節,也沒戀愛關系。在此之前,都沒聽女兒提起過他的名字。
小雨從4樓陽臺跳到3樓平臺得以逃脫。
不過,鄧女士覺得黃某是蓄謀已久,還提到對方有踩點行為。
鄧女士告訴南都記者:“我們兩家一個在東邊,一個在西邊。而物業監控里顯示,此前黃某多次這棟樓附近晃悠。”而且他怎么提前知道這棟樓的401沒人住呢?怎么會提前撬門進去呢?”
6月28日下午,記者聯系上黃某的母親。她在短信中告訴南都記者,對鄧女士表述的“踩點”、“撬門”表述并不認可。不過,關于案發時的具體細節,她不愿過多回應。她認為,兒子是“一時稀里糊涂做了,別的也不好說什么”。
五一假期過后,小雨開始回學校上學,但成績卻下滑得利害。明年又要升初三,小雨覺得壓力很大。
她曾對媽媽說:“我也不想去想這個事情,但就是控制不住自己,一想就容易分心。”事情發生后,小雨已經從17號樓搬到了姥爺家住,那個幽暗的樓梯讓她覺得害怕。
而未成年的“劫持者”黃某也暫時退學在家。黃某母親告訴記者,目前,兒子精神壓力很大,整日不敢出門。“他天天把自己關在房間里,也不怎么愿意跟我溝通,更不敢和外人說話,我也不知道怎么辦。”
據了解,在村委會的協調下,黃某的家人已經墊付了事發后小雨在醫院的治療費用。據鄧女士說,“這筆錢是對方直接交給醫院的,大概2萬元左右”。不過,小雨后期的整形祛疤祛痕治療,以及精神賠償金額還未達成協議。
而且,在鄧女士看來,錢都是次要的。她現在最擔憂的是孩子的未來和心理情況。
她質疑:“傷疤都是會痊愈的,可心理上的傷害怎么算呢?事情就這么結束了,對方甚至連當面道歉都沒有。誰能保得準日后他會不會再害我家孩子呢?”
(小雨、童童均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