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酒后連發車禍逃逸 性侵醉酒受傷女伴 一覺醒來 女伴身亡)
酒后駕車拉著女伴兜風,連釀兩起車禍后,居然在車內趁著受傷女伴醉酒強行與其發生關系,事后發現女伴身亡,涉案男子李某被判13年。
車禍,性侵,賠償,判刑……一切皆因飲酒。今年是醉駕入刑的第七年。日前,華商報記者從福建省高院獲悉,隨著一起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和強奸案的判決,讓開車一族感悟到禍從酒起。
飆車
酒后兜風連發車禍
賠貨車司機200元
2017年11月,男子李某的34歲生日是在看守所里度過的,他對于自己因酒后駕車引發的命案,追悔不已。李某是河南武鋼人,初中文化,在福建漳州從事加工業。
時間回撥到2016年1月11日晚9時,已婚的李某約女伴甑某(化名)到漳州市某酒吧喝酒。他要了一瓶1.5升洋酒,兩人縱情喝了2個半小時。晚11時30分許,兩人在喝了瓶中三分之二的酒后離開酒吧,李某駕車拉著甑某上街兜風,行經國道324線附近漳州大橋時,因車速較高,追尾撞上許某所開的貨車。
貨車司機許某證實,追尾時力度很大,李某的座駕盡管車頭都撞爛了,但并沒有減速,而是超車向前疾駛100多米,將一輛電動車撞倒,駕駛者被撞落橋下,而坐在后座的人則被撞飛摔倒在橋面。此時,李某還是沒有停車,而是“轟轟”地加油門,電動車被小轎車頂著火星四冒地往前推行幾十米后,才與小轎車分離在橋上停下。當時,漳州大橋上少說也有20輛電動車和摩托車。最危險的是,電動車后座被撞飛跌落橋面的人在小車推著電動車往前走的時候差點被刮擦到。
事發后,被撞飛的兩人陷入昏迷,被人救起送往醫院。后經鑒定,電動車駕駛人黃某受輕傷,后座的洪某受重傷。據許某判斷,事發時李某的車時速達到100公里以上。
李某事后承認,追尾造成車輛受損,前擋風玻璃都碎了,駕駛室與副駕駛室靠背均呈放倒狀態,車頭右側車梁都彎了,車子開起來一直在抖,他感覺車撞得很嚴重,但是當時車速太快停不下來,就只得繼續往前開,下了大橋才停到路邊的一個岔口。
許某循跡追趕,隨后在橋下一個右拐的路口處發現了肇事的小轎車,滿臉酒氣并極度緊張的轎車車主李某說他會報警處理的,并說這是小事故,賠給許某200元私了。
施暴
逃離現場躲進倉庫
性侵醉酒受傷女伴
事發后,李某繼續駕車逃離現場。當時,他發現副駕駛上的甑某頭部受傷,便問甑某有沒有事,她說沒事,他就沒送她去醫院。12日0時35分許,李某駕車將甑某帶至其租用的倉庫內躲避。他把卷簾門拉下來,通過車燈光看到甑某的額頭流血,就問她要不要去醫院,甑某說沒事,隨后只是“嗯、嗯”回應。接著,他借著酒勁開始撫摸其身體,在甑某醉酒且已受傷的情況下,與其發生性關系。其間,他用嘴咬她時,甑某還動了一下。后將甑某留在車內,自己徑直到倉庫沙發上睡覺。12日清晨6時30分許,李某醒來去叫甑某,她沒反應,這才發現她死于車內。六神無主的李某和家人聯系,姐姐、姐夫和其妻聽說李某喝酒開車出了車禍,還害死一個女的,遂一起到倉庫勸李某投案自首。李某一直很猶豫,直到12日下午,才主動撥打110報警,并在倉庫等待民警處理。
漳州警方證實甑某的血液酒精含量為308.5mg/100ml。法醫鑒定,甑某系因車禍造成小腦、腦干挫傷出血,致急性腦功能障礙死亡。其左乳損傷為生前傷。漳州市檢察院分析意見書證實,甑某頭部、心肺等重要生命器官沒有造成毀損傷,如果及時搶救,有救活的可能性。
李某供認,由于當時喝酒較多,其因酒駕不敢報警,如送甑某去醫院肯定會被抓去坐牢,所以才將其送到倉庫。他和甑某是性伴侶關系,兩人是網上結識的,之前也曾發生過性關系。案發后,李某賠償黃某和洪某經濟損失近38萬元,并與被害人甑某的母親達成調解協議,自愿賠償40萬元,甑某親屬對李某的行為表示諒解,建議法院從輕處罰。
判決
自首悔罪積極賠償
執行有期徒刑13年
2017年8月,漳州市中院依法審理,一審判決李某犯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罪,判處有期徒刑13年;犯強奸罪,判處有期徒刑4年,決定執行有期徒刑14年6個月,剝奪政治權利3年。
一審判決后,李某不服,提出上訴。今年3月,福建省高院審理認為,上訴人李某在城市主干道高速酒駕,連續撞擊車輛,致一人死亡、一人重傷、一人輕傷,其行為已構成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上訴人李某還違背甑某的意志,強行與其發生性關系,其行為又構成強奸罪。其上訴理由不能成立,不予采納。
上訴人李某在犯罪以后能夠自動投案,如實供述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罪行,并在被采取強制措施后主動如實供述司法機關尚未掌握的強奸罪行,是自首,依法予以從輕處罰。
案發后,李某通過其親屬積極賠償被害人的經濟損失,并取得被害人甑某母親的諒解,具有較好的悔罪表現,可酌情從輕處罰。又鑒于二審期間李某通過親屬再賠償被害人洪某經濟損失,取得洪某的諒解,可對李某所犯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酌情再予從輕處罰。原判認定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定罪正確。審判程序合法。據此,依法判決維持漳州市中院對上訴人李某強奸罪的定罪量刑及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定罪部分;撤銷漳州市中院對其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量刑部分;上訴人李某犯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刑12年,剝奪政治權利3年;犯強奸罪,判刑4年;決定執行有期徒刑13年,剝奪政治權利3年。 華商報記者 燕然
律師說法
為何以危害公共安全重罪處罰?
本案是酒駕引發,今年是醉駕入刑第7年。日前,陜西睿誠律師事務所劉曉恩律師接受華商報記者采訪,以案說法,進行了解讀。
華商報記者:漳州市中院一審判14年半,福建省高院審理后決定執行有期徒刑13年,如何理解兩級法院量刑差異?
劉曉恩:《刑法》第133條中對危險駕駛罪作了規定,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追逐競駛,情節惡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駕駛機動車的,處拘役,并處罰金。有前兩款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
根據本案案情,李某酒駕的行為構成兩個罪:危險駕駛罪和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此屬想象競合,擇一重罪處罰,而危害公共安全罪量刑較重,故法院只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進行刑事處罰,符合法律要求和案件事實。
李某酒駕不是單一一起交通事故,而是危害到不特定的多數人的公共安全。危害公共安全罪量刑幅度是10年以上徒刑、無期徒刑或死刑,結合本案受害者家屬的諒解,李某的自首情節,福建省高院對其危害公共安全罪進行了量刑的改變。李某上訴請求是改判定罪部分,即撤銷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改判交通肇事罪,但福建省高院二審維持了定罪部分,考慮到受害者家屬的諒解,對李某危害公共安全罪的量刑部分進行了撤銷,這并不等于撤銷對其危害公共安全的定罪。故福建省高院未采納其上訴理由。
華商報記者:李某在醉酒狀態下與性伴侶發生關系是否就可認定為強奸?
劉曉恩:本案中李某的醉酒狀態不是違法阻卻事由,只要違背了婦女意志,強行與婦女發生性關系的,即被認定為強奸罪。李某雖與甑某是性伴侶關系,但是李某在此次性行為中,符合強奸罪的構成要件。漳州檢方認定如果及時搶救,甑某有救活的可能。但李某在明知其受傷的情況下趁其醉酒,與其發生性關系。
華商報記者:如果當時李某及時救治,沒有引發命案的話,法院會怎樣判?
劉曉恩:如果是這樣,可能會按一般的酒后交通肇事處理,公安機關也許就不會發現酒駕背后的性侵案了。
華商報記者:您認為現在醉駕酒駕現象是越來越少了嗎?您對喝酒開車者有啥忠告?
劉曉恩:公安部統計數據顯示:醉駕入刑以來,機動車年均遞增1500萬輛、駕駛人年均遞增2000萬人。與之形成鮮明對比的是,全國發生酒駕、醉駕導致的交通事故的起數和死亡人數較醉駕入刑前同比分別下降25%和39.3%。在此,我對車輛駕駛人提出5方面的忠告——
1。養成良好的生活習慣,經常鍛煉身體,增強體質,不酗酒駕車。
2。 長期飲酒會減弱體質,對器官(特別是肝、膽囊、胃、心臟等)損傷很大,影響器官機能。
3。對車輛的駕駛人員,出車前不能飲酒。
4。 如果你是一個天天要喝點酒的駕駛員,喝一瓶啤酒,則你只能呆到5.3小時后,血液中的酒精濃度才不會高于國標。
5。在你感覺身體不舒服時,不要喝酒。
法官說法
酒駕者吞下自釀苦酒
陜西一位不愿具名的法官分析案情認為,李某酒駕釀成事故,致一人死亡、一人重傷、一人輕傷,而且對事發現場多部其他車輛駕駛人的安全構成了嚴重危害,福建省高院顯然審慎權衡,在危險駕駛罪和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之間,“兩害相較取其重”,選擇了量刑較重的危害公共安全罪。法網恢恢,疏而不漏。如果按一般酒后交通肇事,就等于避重就輕,讓酒駕者逃脫法律的制裁,這不是法律的應有之義。
這位法官表示,李某酒駕引發連環車禍之后,竟然還有心思尋歡,可見其在酒精作用下,意識并未完全清醒,沒意識到及時將女伴送醫救治,最終導致命案的發生。盡管李某是主動供述性侵事實,但辦案機關一定會勘驗,最終無法躲避現代檢測手段,事實上法醫鑒定也認定甑某左乳損傷為生前傷,而且并非車禍所致。這一點李某的內心非常清楚,只能自己吞下自釀的這杯苦酒。 華商報記者 燕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