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將近,部分不法份子打起了假冒品牌月餅的主意,近日,海豐公安聯合市監部門重拳出擊,打掉一銷售假冒品牌月餅窩點,現場抓獲嫌疑人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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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回顧】9月7日,海豐縣公安機關聯合該縣市監執法部門,在城東鎮搗毀了一個月餅分裝、銷售窩點,現場抓獲正在分裝、銷售月餅的嫌疑人3人。
海豐公安經深入調查,掌握城東鎮一涉嫌銷售假冒月餅窩點線索后,聯合縣市監執法部門迅速出擊,對城東鎮關后村一處民宅采取突擊行動,現場抓獲嫌疑人莊某楓(男,26歲)、莊某建(男,22歲)、莊某寶(男,20歲,均為陸豐人),查獲了民宅內印有假冒品牌商標的月餅1000多盒,散裝月餅、包裝材料各一批。經廠家初步評估,貨值約20多萬元。當事人現場未能提供《食品生產許可證》《食品經營許可證》以及商標使用授權書等相關證明,涉嫌售假行為,執法人員依法對該窩點進行了取締。
上述3人的行為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條之規定,涉嫌銷售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罪,現已被公安機關依法刑事拘留。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條之規定
銷售明知是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銷售金額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
銷售金額數額巨大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保障食品安全,需要政府監管部門加大監管力度,切實負起維護人民生命健康和國家法律尊嚴的責任;更要喚起食品生產經營者的道德心和社會責任心,促使管理能力穩步提高,讓百姓買得放心、吃得安心;同時也需要全社會共同關心維護食品安全,一旦發現食品安全違法問題,消費者要積極行動起來,主動向監管部門舉報。日常消費活動中,應牢固樹立質量安全意識,學習一些必要、簡便易行的食品安全檢驗辦法,拒絕購買和食用不安全食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