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豐縣青年水庫事件備受廣大群眾關注,除水庫有人野泳垂釣之外,附近村民還舉報反映:在進入該水庫的附近路段上,有不少玻璃碎片和幾塊磚頭被擱置在路面上,可能是用來阻止車輛和行人進入水庫的一種另類手段。但該行為具有極大的安全隱患,不知相關人員的此項舉動是無奈之舉,還是間接埋了隱患炸彈?
長期以來,水庫野泳屢禁不止,相關人員或許是迫于無奈才使用“玻璃路障”這一方法,但先不說能不能阻擋車輛通行,單從安全方面考慮,水庫的管理人員在做日常巡視等工作或者附近村民經過該路段時,反而可能會先誤傷到他們。再者,如果遇上暴雨天氣,玻璃碎片被雨水沖散,則更加提高了危險系數!
設置這個“玻璃路障”不僅不能從根本上解決問題,還會給相關人員帶來無盡的麻煩。如果玻璃碎片導致車輛受損或者造成他人傷害的話,相關人員將會為此付出慘痛的代價,輕則賠錢,重則惹上官司甚至是被追究法律責任也說不定!這是典型的損人不利己的行為,希望相關人員能盡快清理掉這些玻璃碎片,水庫被人當成野泳勝地已然遭到破壞,不能再做些另類手段而治標不治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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