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季安全整治‖海豐公安交警查處多輛“非法改裝”小轎車
熱衷于“改裝文化”的車主
總想著標新立異
通過“炫酷”的車輛外觀
彰顯自己獨特的個性
或通過改裝排氣管
以制造轟鳴效果
這不但嚴重擾民
影響市民出行的安全感
也存在交通隱患
容易引發交通事故


非法改裝即對車輛的外觀、動力系統、傳動系統、制動系統等進行非國家法律允許及國務院機動車產品主管部門許可,超出原車設計負載能力及功能等的改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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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自拆除機動車消音器或者改裝排氣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六條規定:任何單位或個人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拼裝機動車或者擅自改變機動車已登記的結構、構造或者特征;
(二)、改變機動車型、發動機號、車架號或者車輛識別代號。
其實
車輛的改裝
并不一定都是非法的
下面這些情況
屬于允許改裝的范圍
不影響安全和識別號牌的情況下車主不需要辦理變更登記的改裝有:
1、小型、微型載客汽車加裝前后防撞裝置;
2、貨運機動車加裝防風罩、水箱、工具箱、備胎架等;??
3、增加機動車車內裝飾。
這些也屬于合法改裝項目,但變更后10日內需向車管所申請變更登記:
1、改變車身顏色;
2、更換發動機(限同款、同型);
3、更換車身或車架;
4、因質量問題更換整車。
車主們在保證安全、不影響識別號牌和不改變車身長度、寬度的情況下,可以對自己的愛車(小微型客車)加裝車頂行李架、腳踏板、改裝進氣格柵、保險杠、更換輪轂和車身顏色。
交警蜀黍提醒廣大車主
非法改裝車輛
不但是一種違法行為
而且存在較大安全隱患
愛車要適度,改裝須合法
▍圖文來源:海豐交警(轉載請注明出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