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打擊黃賭
凈化風氣
夏季治安打擊整治行動
LUFENGGONGAN

鏟黃賭?治源頭
為有效打擊震懾違法犯罪活動,回應群眾關切、凈化社會治安環境,陸豐公安嚴格按照上級公安機關和局黨委關于夏季治安打擊整治專項行動工作安排,結合“1+N”“鷹擊”等專項行動部署要求,結合根據省廳關于在全省范圍內組織開展“鷹擊2023-8號”打擊黃賭毒犯罪專項行動的部署要求,陸豐市公安機關緊密結合公安部“鏟黃賭·治源頭”工作部署,針對性加強社會面清查整治,開展涉黃賭案件集中攻堅收網,持續形成掃黃禁賭的強大聲勢。
鏟黃賭?治源頭
高位部署?統一行動?高壓震懾?鐵腕整治
工作中,陸豐公安堅持打防結合、標本兼治,以“夏季行動”為抓手,嚴厲打擊黃賭違法犯罪活動。局黨委高度重視,精心部署,結合轄區實際制定工作方案,分管領導帶頭下沉督導檢查,部門警種聯動,基層所隊全面行動,充分發揮拳頭尖刀作用,持續形成強大攻勢。強化信息收集工作,確定了一批具有團伙化、網絡化等特點的黃賭線索,獲得了一批犯罪直接證據,為依法從嚴從快查處案件提供可靠依據。8月16日以來,在前期縝密偵查的工作基礎上,全市公安機關共搗毀涉黃窩點5個,立涉黃刑事案件3宗,受理行政案件5宗,共查處涉黃違法犯罪人員39名,其中刑事拘留5人,行政處罰34人;共查處涉賭行政案件20起,處罰涉賭違法人員81人。沉重打擊了犯罪分子的囂張氣焰,起到了很好的震懾和示范效應。
鏟黃賭? 治源頭
動態清查?立體巡防 靶向宣傳?劍指“黃賭”
對轄區內容易滋生“黃、賭”違法犯罪活動的酒吧、KTV、足浴按摩、酒店旅館、民宿、出租屋等重點場所開展源頭常態化摸底排查和清查整治,加強娛樂服務場所監管工作,狠抓各項監管制度和措施落實,確保娛樂服務場所規范經營、有序發展,嚴厲查處“黃賭”等違法犯罪行為。
不斷延伸排查整治范圍,緊盯城鄉接合部、村組院落、背街小巷、出租房屋等場所部位,嚴查為賣淫嫖娼和聚眾賭博、開設賭場提供條件的場所,堅持“打早打小、露頭就打”,堅決清除滋生黃賭違法犯罪活動的溫床。




同時通過發放宣傳資料、面對面宣講等形式,提醒群眾自覺抵制“黃賭”違法犯罪行為,號召廣大群眾對發現的“黃賭”等違法犯罪行為積極舉報,持續對打擊“黃賭”違法犯罪予以曝光,不斷擴大宣傳覆蓋面,切實增強人民群眾的知曉度,確保公安機關對“黃賭”違法犯罪打擊整治行動深入人心。
運用典型案例,向群眾宣傳“黃賭”違法犯罪行為的現實危害性,面對面、全方位、多角度向群眾普及法律知識,提高群眾守法自覺性,引導群眾自覺抵制和遠離“黃賭”等違法犯罪行為,形成全民參與整治“黃賭”的濃厚氛圍。





涉黃違法犯罪相關處罰法律依據
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六十六條
賣淫、嫖娼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千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在公共場所拉客招嫖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組織賣淫罪;強迫賣淫罪】組織他人賣淫或者強迫他人賣淫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組織他人賣淫,情節嚴重的;
(二)強迫不滿十四周歲的幼女賣淫的;
(三)強迫多人賣淫或者多次強迫他人賣淫的;
(四)強奸后迫使賣淫的;
(五)造成被強迫賣淫的人重傷、死亡或者其他嚴重后果的。
追訴標準[組織賣淫案(刑法第三百五十八條第一款)]以招募、雇傭、強迫、引誘、容留等手段,組織他人賣淫的,應予立案追訴。追訴標準[強迫賣淫案(刑法第三百五十八條第一款)]以暴力、脅迫等手段強迫他人賣淫的,應予立案追訴。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情節特別嚴重的,處無期徒刑或者死刑,并處沒收財產。
【協助組織賣淫罪】協助組織他人賣淫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第七十七條[協助組織賣淫案(刑法第三百五十八條第三款)]在組織賣淫的犯罪活動中,充當保鏢、打手、管賬人等,起幫助作用的,應予立案追訴。
【引誘、容留、介紹賣淫罪】引誘、容留、介紹他人賣淫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