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無罪改判四年,海豐縣人民檢察院成功抗訴一起強奸未成年人案
日前,由我院提出抗訴,汕尾市人民檢察院支持抗訴的麥某某強奸一案,汕尾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后,采納了檢察機關的抗訴意見,對被告人麥某某作出終審判決,撤銷了一審法院無罪判決,改判被告人麥某某犯強奸罪,依法判處有期徒刑四年。![]()
本案由海豐縣公安局于2021年11月5日移送本院審查起訴。經審查,我院認為本案的證據已足以認定被告人麥某某的行為構成強奸罪,于2022年1月21日向海豐縣人民法院提起公訴,建議判處被告人麥某某四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因海豐縣人民法院對本案證據采信存在不同意見,承辦檢察官出于審慎負責,又針對案件的焦點問題自行補充偵查,再次對被害人進行了詳盡詢問,補充了證人陳某某、黃某某、高某某等人的證言、到被害人陳述的路線地點進行現場查看,補取了租賃合同、被害人的手機數據等,進一步完善了證據體系。為了鮮明嚴懲性侵未成年人的立場,我院檢察長李杰列席海豐縣人民法院審委會,闡述了我院對本案提起公訴的充分證據,并對犯罪事實和法律適用等重點問題進行詳細說理,分析論證。2022 年 12月 22日,海豐縣人民法院以本案證據不足,指控罪名不成立為由,判決被告人麥某某無罪。收到判決后,經本院檢委會研究一致認為,根據最高人民檢察院指導性案例 (檢例 42號) 的意見,對性侵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證據的審查,要根據未成年人的身心特點,按照有別于成年人的標準予以判斷,海豐縣人民法院認定被告人麥某某不構成強奸罪,屬于采信證據錯誤,導致事實認定錯誤,應當依法提出抗訴。汕尾市人民檢察院支持我院抗訴意見,汕尾市中級人民法院經審理最終于2023年9月19日改判。未成年人是祖國的未來,民族的希望。近年來,我縣性侵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持續高發,不僅對被害兒童及其家庭造成了重大傷害,也造成了惡劣的社會影響。打擊侵害未成年人違法犯罪、守護未成年人健康成長任重而道遠。我院始終高度重視未成年人保護,依法嚴厲打擊性侵未成年人犯罪,堅決維護青少年合法權益。我們希望,全社會共同關心關愛,用心用情營造良好的法治環境,齊心協力呵護未成年人健康成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