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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國務院統一部署,海豐縣目前正在開展第五次全國經濟普查單位清查工作,現將有關補充登記事項公告如下:
第五次全國經濟普查工作開展以來,全縣普查員已經對轄區進行了“地毯式”入戶清查,因各種原因,部分單位和個體經營戶還未進行清查登記。根據《第五次全國經濟普查方案》要求,請尚未進行清查登記的企業(單位)和從事第二、第三產業的個體經營戶在2023年10月25日前攜帶營業執照或其他經營許可證等,到所在地的鎮(場、區)或者村(社區)普查機構進行清查登記。
根據《全國經濟普查條例》和《統計嚴重失信企業信用管理辦法》規定,請您積極配合普查員的工作,及時提供真實準確的信息。對拒絕或者妨礙普查機構、普查人員依法開展工作,或虛報、瞞報、漏報清查資料的普查對象,將依法予以行政處罰,情節嚴重的違法企業將被依法認定為統計嚴重失信企業,推送至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和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并在“信用中國”網站公示。
各級普查機構及普查人員對普查對象的信息嚴格保密,相關信息僅用于普查目的,不作為普查對象實施行政許可、行政處罰等具體行政行為的依據。清查登記不收取任何費用。普查機構或普查人員如有違法或損害您單位利益,請及時向海豐縣經普辦或者各鎮(場、開發區)普查機構舉報。
特此公告
海豐縣第五次全國經濟普查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3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