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廣東高院發布一批打擊跨境賭博犯罪典型案例,其中,市中級法院審理的楊某群開設賭場一案入選。

03
依法懲處推廣網絡賭博平臺牟利犯罪
——楊某群開設賭場案
基本案情
2020年3月,被告人楊某群下載境外某體育賭博平臺APP進行賭博,后申請成為該賭博平臺代理,并多次在“Youtube”“Twitter”等網站的評論區進行推廣、發展下線。截至當年12月,楊某群發展下線約500人,其中有27人注冊后在該賭博平臺充值進行賭博,楊某群獲得提成及賭博平臺獎勵人民幣63.2萬元。
裁判結果
汕尾市中級人民法院生效判決認為,楊某群為謀取非法利益,擔任賭博網站代理并參與賭博網站利潤分成,其行為已構成開設賭場罪。楊某群擔任代理時間較長,發展參賭人數多,非法獲利數額大,情節嚴重,以開設賭場罪判處其有期徒刑五年,并處罰金人民幣六十三萬二千元。
典型意義
境外網絡賭博集團利用網絡信息技術的跨地域性特點,通過招募境內人員擔任代理在境內攬客、開展線上招賭吸賭,致使跨境賭博犯罪易發高發。本案被告人為牟取非法利益,利用社交平臺的廣泛性、便捷性,大肆發展下線會員、擴散賭博網站,發展賭客眾多,非法獲利巨大,犯罪情節嚴重,社會影響惡劣。人民法院依法認定被告人構成開設賭場罪,予以嚴懲,體現了對該類犯罪的從嚴打擊力度,警示公眾網絡“私域”空間不是法外之地,賭博犯罪無論如何變身隱形,都逃不過被依法懲處的下場。
▍圖文來源: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汕尾市中級人民法院(轉載請注明出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