煙花爆竹非法違法經營、儲存行為
嚴重危害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以下這些要了解
↓↓↓
什么是非法銷售、儲存煙花爆竹?
非法銷售、儲存煙花爆竹,是指單位或個人未經國家許可從事銷售、儲存煙花爆竹的行為。

01
非法銷售危害性:
02
非法儲存危害性:
以下這些不安全行為
一定要注意防范!

1.不得在居民居住場所同一建筑物內經營、儲存煙花爆竹。

2.零售點附近要設置清晰、醒目的周邊嚴禁煙火、嚴禁燃放煙花爆竹的安全標志。嚴禁煙花爆竹集中連片經營、在超市內銷售,嚴禁銷售超標、違禁、專業燃放類產品或非法產品。

3.非法從事生產經營活動極易引發事故,造成群死群傷,可構成刑事犯罪,造成嚴重后果的最高量刑可至死刑。發現非法生產經營煙花爆竹行為及其線索,要主動向公安、應急管理(安全監管)、市場監管等有關部門舉報。舉報行為受法律保護,可獲得政府獎勵。

4.禁止在文物保護單位,車站、碼頭、飛機場等交通樞紐以及鐵路線路安全保護區內,易燃易爆物品生產、儲存單位,輸變電設施安全保護區內,醫療機構、幼兒園、中小學校、敬老院,山林、草原等重點防火區,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規定的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地點燃放煙花爆竹。

處罰
汕尾市市民朋友們要怎么做呢?
1、提高法律意識,增強安全意識,為了自己和他人生命財產安全,嚴格遵紀守法,不生產、儲存、銷售和按規定燃放煙花爆竹;
2、絕對不能出租倉庫、廠房或房屋,給他人非法生產、經營和儲存煙花爆竹;
3、發現身邊出現涉及非法經營或儲存煙花爆竹行為,可第一時間向屬地撥打舉報電話。根據《汕尾市人民政府關于實施安全生產事故隱患和非法違法行為有獎舉報制度的通告》,舉報非法經營和儲存煙花爆竹,經查證屬實,對舉報人給予獎金獎勵。案件情形較輕的,獎勵300元。構成重大事故隱患的,獎勵金額按照行政處罰金額的15%計算,最低獎勵3000元,最高不超過30萬元;不涉及行政處罰款的,經查證屬實,獎勵3000元。
汕尾市應急管理局舉報電話: 0660-12350,0660-3212345;
汕尾市城區應急管理局舉報電話:0660-3803343;
海豐縣應急管理局舉報電話:0660-6600533;
陸豐市應急管理局舉報電話:0660-8612789;
陸河縣應急管理局舉報電話:0660-5666601;
紅海灣經濟開發區應急管理局舉報電話:0660-3429323;
華僑管理區應急管理局舉報電話:0660-82546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