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4月7日凌晨,北京市豐臺區一小區發生火災,造成兩死一傷,起火系電動自行車電池充電過程中熱失控引燃周邊可燃物所致,將電池帶回家中充電的周某被檢方指控犯失火罪。
北京日報消息,記者2024年4月22日從中國裁判文書網獲悉,該案經過一審、二審落判,被告人周某犯失火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四年六個月。
將電池帶回家充電爆炸起火致2死1傷
室外充電車棚距離不過10米遠
裁判文書顯示,豐臺區人民法院判決認定如下事實:2023年4月6日22時許,被告人周某在豐臺區家中,在北側臥室桌上給其綠能牌電動自行車使用的鋰電池進行充電,4月7日4時許,充電中的電池突然爆炸引發火災,火勢產生大量濃煙,滅火后,消防救援人員從周某家中和樓道內救援出被害人郭某(女,歿年88歲)、黃某(女,歿年52歲)、陳某某。據記者了解,被告人周某居住在一棟六層居民樓的一層,距離其家不過10米遠就有室外充電車棚。郭某系被告人周某的親屬,黃某、陳某某為居住在六層的一對夫妻,火災發生時,二人下樓試圖逃生。郭某、黃某兩人經搶救無效于當日死亡,陳某某經診斷為吸入性損傷(重度)、全身多處燒傷、一氧化碳中毒、代謝性酸中毒合并呼吸性酸中毒等。經豐臺區消防救援支隊火災事故認定,本次事故起火系電動自行車電池充電過程中熱失控引燃周邊可燃物所致。
被告人周某案發后主動求助他人報火警,并在現場被豐臺區公安分局刑偵支隊民警傳喚到案,到案以后如實供述上述事實。豐臺區人民法院認為,被告人周某法律及消防安全意識淡薄,過失引發火災造成二人死亡、一人受傷,其行為已構成失火罪,依法應予懲處。鑒于被告人周某有自首情節,自愿認罪認罰,取得被害人郭某法定代理人諒解,對其予以從輕處罰,故判決:被告人周某犯失火罪,判處有期徒刑四年六個月。一審宣判后,周某以量刑過重提出上訴。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認為,一審法院根據周某犯罪的事實、性質、情節所作出的判決,適用法律正確,量刑適當,審判程序合法,應予維持。最終,法院終審裁定,駁回上訴人周某的上訴,維持原判。第一百一十五條?放火或者以其他危險方法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過失犯前款罪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條?行為人因過錯侵害他人民事權益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第一千一百七十二條?二人以上分別實施侵權行為造成同一損害,能夠確定責任大小的,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難以確定責任大小的,平均承擔責任。
第一千二百零二條?因產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損害的,生產者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第一千二百零三條?因產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損害的,被侵權人可以向產品的生產者請求賠償,也可以向產品的銷售者請求賠償。產品缺陷由生產者造成的,銷售者賠償后,有權向生產者追償。因銷售者的過錯使產品存在缺陷的,生產者賠償后,有權向銷售者追償。
第六十四條?違反本法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尚不構成犯罪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5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警告或者500元以下罰款;指使或者強令他人違反消防安全規定,冒險作業的;過失引起火災的;在火災發生后阻攔報警,或者負有報告職責的人員不及時報警的;擾亂火災現場秩序,或者拒不執行火災現場指揮員指揮,影響滅火救援的;故意破壞或者偽造火災現場的;擅自拆封或者使用被消防救援機構查封的場所、部位的。
第四十一條?因產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缺陷產品以外的其他財產損害的,生產者應當承擔賠償責任。生產者能夠證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承擔賠償責任:未將產品投入流通的;產品投入流通時,引起損害的缺陷尚不存在的;將產品投入流通時的科學技術水平尚不能發現缺陷的存在的。第四十二條?由于銷售者的過錯使產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財產損害的,銷售者應當承擔賠償責任。銷售者不能指明缺陷產品的生產者也不能指明缺陷產品的供貨者的,銷售者應當承擔賠償責任。第四十九條?生產、銷售不符合保障人體健康和人身、財產安全的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產品的,責令停止生產、銷售,沒收違法生產、銷售的產品,并處違法生產、銷售產品(包括已售出和未售出的產品,下同)貨值金額等值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并處沒收違法所得;情節嚴重的,吊銷營業執照;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第三十七條 禁止在高層民用建筑公共門廳、疏散走道、樓梯間、安全出口停放電動自行車或者為電動自行車充電。鼓勵在高層住宅小區內設置電動自行車集中存放和充電的場所。電動自行車存放、充電場所應當獨立設置,并與高層民用建筑保持安全距離;確需設置在高層民用建筑內的,應當與該建筑的其他部分進行防火分隔。電動自行車存放、充電場所應當配備必要的消防器材,充電設施應當具備充滿自動斷電功能。第四十七條 違反本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消防救援機構責令改正,對經營性單位和個人處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罰款,對非經營性單位和個人處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七)在高層民用建筑的公共門廳、疏散走道、樓梯間、安全出口停放電動自行車或者為電動自行車充電,拒不改正的。小編微信:hfxb188 報料/活動/推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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