組織“民間互助會”非法吸金
? ?被判三年四個月并處罰金
被告人陳某自2005年開始,未經有關部門依法許可,組織親戚、朋友、村民等參與其組織的“民間互助會”,許諾給予高利息回報。期間,通過宣傳、利用會民介紹等方式吸引不特定對象參加,非法吸收公眾存款并從中賺取手續費。截至2023年10月,陳某共吸收會民資金744萬余元,涉及人數共83人,造成會民直接損失646萬余元。
來源:揭陽市中級人民法院
組織“民間互助會”非法吸金
? ?被判三年四個月并處罰金
被告人陳某自2005年開始,未經有關部門依法許可,組織親戚、朋友、村民等參與其組織的“民間互助會”,許諾給予高利息回報。期間,通過宣傳、利用會民介紹等方式吸引不特定對象參加,非法吸收公眾存款并從中賺取手續費。截至2023年10月,陳某共吸收會民資金744萬余元,涉及人數共83人,造成會民直接損失646萬余元。
來源:揭陽市中級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