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1日,南都記者從國家禁毒委員會辦公室官方微信平臺“中國禁毒”獲悉,曾系廣東東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虎門分局科員的罪犯黃某杰,伙同他人進行販賣、運輸毒品犯罪活動,罪行極其嚴重,社會危害性極大,被判處死刑。陜西省西安市中級人民法院于7月12日將罪犯黃某杰驗明正身,押赴刑場,執行死刑。
陜西省西安市中級人民法院發布布告介紹案情。


7月21日,南都記者從國家禁毒委員會辦公室官方微信平臺“中國禁毒”獲悉,曾系廣東東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虎門分局科員的罪犯黃某杰,伙同他人進行販賣、運輸毒品犯罪活動,罪行極其嚴重,社會危害性極大,被判處死刑。陜西省西安市中級人民法院于7月12日將罪犯黃某杰驗明正身,押赴刑場,執行死刑。
陜西省西安市中級人民法院發布布告介紹案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