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發生交通事故后
應該第一時間撥打報警電話
但總有人抱著僥幸心理
選擇鋌而走險,一“逃”了之
殊不知,法網恢恢
肇事逃逸將面臨
現將汕尾本地相關案例曝光如下
請廣大駕駛員引以為戒
曝光臺
一
有關用詞的含義
1.“道路交通事故”,是指車輛在道路上因過錯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傷亡或者財產損失的事件。
2.“交通肇事逃逸”,是指發生道路交通事故后,當事人為逃避法律責任,駕駛或者遺棄車輛逃離道路交通事故現場以及潛逃藏匿的行為。
二
發生道路交通事故后的正確做法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條第一款規定,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停車,保護現場;造成人員傷亡的,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搶救受傷人員,并迅速報告執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因搶救受傷人員變動現場的,應當標明位置。乘車人、過往車輛駕駛人、過往行人應當予以幫助。
三
肇事逃逸的后果
01
將承擔責任認定上的不利后果
? ?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92條規定,發生交通事故后當事人逃逸的,逃逸的當事人承擔全部責任。但是,有證據證明對方當事人也有過錯的,可以減輕責任。在一些肇事逃逸交通事故中,肇事駕駛人可能只承擔次要責任甚至是無責任,但如果因為逃逸導致交通事故責任無法認定的,肇事駕駛人就要承擔交通事故的全部責任。
02
行政及刑事處罰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記分管理辦法》(公安部令第163號)規定,造成致人輕傷以上或者死亡的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構成犯罪的,一次記12分;造成致人輕微傷或者財產損失的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構成犯罪的,一次記6分。
? ?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條規定,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構成犯罪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可以并處十五日以下拘留。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條規定,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規定,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并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且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規定,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03
交通肇事構成犯罪的,逃逸后罪責加重
根據有關司法解釋的規定,肇事后逃逸的,屬法定的加重情節。如果傷者沒有死亡,機動車駕駛人為了逃避法律追究,將撞傷者帶離事故現場后隱藏或者遺棄,致使傷者無法得到救助而死亡或嚴重殘廢的,則構成了故意殺人罪或故意傷害罪,將會受到更加嚴厲的處罰。
04
自己承擔賠償費用
? ?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如肇事車輛投保了車輛保險,發生交通事故后,賠償時保險公司有先予支付的義務。但如果肇事車輛逃逸,按《保險合同》約定,保險公司就不再承擔保險責任,只在交強險的承保范圍內對被害人進行賠償,不足部分只能由車主自行掏腰包。
法網恢恢、疏而不漏,
在發生交通事故后,
切莫心存僥幸肇事逃逸,
否則將面臨更加嚴厲的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