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確認金家誠見義勇為行為的公示
為弘揚社會正氣,鼓勵見義勇為,促進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陸豐市見義勇為評定委員會根據街道申報、公安機關調查核實證明等資料,對金家誠舍己救人事跡進行審查研究,并經2024年8月22日陸豐市見義勇為評定委員會成員單位評審,擬確認金家誠同志的見義勇為行為,現予以公示:
金家誠,男,漢族,1998年7月出生,廣東省湛江市雷州市人。
2024年8月13日凌晨3時許,在東海街道南堤路旁,閆某與男友發生矛盾糾紛情緒失控,從河邊臺階下水尋短見,金家城與其同事見閆某落水后,不顧個人安危,義無反顧相繼下水開展救援工作。8月13日凌晨4時許,金家誠因體力不支溺水身亡。
經調查核實,金家誠在他人意欲輕生時,不顧個人安危營救他人生命,情況屬實,且該人施救行為不屬于本人的法定職業、法定義務或約定義務,應當確認為見義勇為行為。
如對被公示人及見義勇為事跡有異議,請于2024年9月3日前,以郵件形式向陸豐市見義勇為評定委員會反映。
聯系單位:陸豐市見義勇為評定委員會
聯系郵箱:[email protected]
陸豐市見義勇為評定委員會
2024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