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共享電動自行車
在給群眾出行帶來便利的同時
存在的亂停亂放、占用車道等問題
擠占公共空間
更擾亂了道路交通秩序


為進一步規范、優化共享電動自行車安全出行,引導廣大市民文明使用共享電動自行車,進一步提升共享電動自行車騎行者交通安全意識,有效預防和減少道路交通事故的發生,及時消除共享電動自行車的交通安全隱患,9月25日,陸豐市住建局聯合市公安局交警大隊全面開展共享電動自行車隱患排查整治工作,全力凈化道路交通環境。


行動中,民警重點加強對轄區主要路段、商圈、車站等重點區域的巡邏力度和密度,強化對共享電動自行車占用機動車道、人行道、街道兩側,未停放在規定停放區域內的共享電動自行車進行全面排查,對違規停放影響道路通行、未懸掛號牌的共享電動自行車進行拖離。同時,采取“勸導+宣傳+整治”方式,對共享電動自行車駕駛員不按規定佩戴安全頭盔等交通違法行為進行勸導整治,指導如何規范佩戴、正確使用安全頭盔,切實提升廣大交通參與者的交通安全意識。

下一步,陸豐公安交警部門將持續與多部門聯合執法形成合力,加大力度整治共享電動自行車亂停亂放、未懸掛號牌等交通違法行為,營造綠色、舒適、安全有序的出行環境。

安全出行提示

1
戴好安全頭盔

共享電動自行車的防護設施較弱,安全頭盔可以吸收大部分撞擊力,起到緩沖、減震的保護作用,是騎行人員遇到危險后的“最后一道防線”。
戴頭盔,頭“不虧”。駕駛共享電動自行車,規范佩戴安全頭盔,不僅是法律的要求,也是對生命的尊重。
2
不占用機動車道

共享電動自行車屬于非機動車輛,騎行人員需在非機動車道騎行。在沒有非機動車道的路段,應當在靠機動車道的右側通行。
3
看好方向不逆行

騎乘共享電動自行車時,騎行人員需在非機動車道順向騎行。在沒有非機動車道的路段,要靠右邊順向騎行,不要與機動車爭道搶行。
4
不能闖紅燈

做到紅燈停、綠燈行,不并行、不追逐、不猛拐、不隨意橫穿馬路。
5
車輛停在停車區

共享電動自行車隨時用、隨時騎,非常方便。使用完畢后,也要停放在共享電動車停車區,不占用其他公共空間,共同維護良好的文明交通城市環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