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經陸河縣委批準,陸河縣紀委監委對政協陸河縣委員會辦公室二級主任科員張世猛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張世猛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廉潔底線失守,違規收受禮金;工作失職失責;私欲膨脹,把公權力作為謀取私利的工具,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在工程項目承攬、規劃審批等方面謀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張世猛嚴重違反黨的廉潔紀律、工作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陸河縣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陸河縣委批準,決定給予張世猛開除黨籍處分;由陸河縣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并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