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豐縣可塘鎮人民政府關于全面禁止
私搭亂建的通告
??筛鎇2024] 9號
為規范可塘鎮轄區內的城鄉規劃管理,協調城鄉空間布局,可塘鎮將重點對私搭亂建的行為進行集中整治。現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汕尾市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汕尾市戶外廣告和招牌設置管理辦法(暫行)》等有關法律、法規,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嚴禁在街道兩側、公共場地、房屋屋頂和房前屋后未經批準或未按照批準內容搭建建筑物、構筑物或者其他設施影響市容。
二、嚴禁未經批準擅自或未按照批準內容設置大型戶外廣告,設置的非大型戶外廣告,不得影響市容。
三、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妨礙執法人員依法履行職責。在拆除違法建設過程中,當事人謾罵、圍攻、阻撓、毆打執法人員,或者組織、教唆、煽動群眾鬧事阻礙執法活動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移送公安機關予以處理,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四、對頂風作案、屢禁不止、搶建違法建設的行為,鎮執法部門堅決采取“零容忍”的態度,從嚴查處,發現違法行為涉嫌非法轉讓、倒賣土地使用權罪等犯罪的,鎮執法部門將移送公安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五、本通告自發布之日起實施,正在違法私搭亂建的立即停止該行為,并及時自行拆除,本通告發布前已經建成的,凡依法認定為違法建設無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響的,予以拆除 ; 拒不配合整改、拆除、清理的,違反以上規定的,將依法依規作出行政處罰。
特此通告。
海豐縣可塘鎮人民政府
2024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