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市城區人民政府關于市區
二馬路夜市規范管理的通告
汕市區府通〔2024〕5號
? ? ?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廣東省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攤販管理條例》《汕尾市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規定,為進一步加強市區二馬路夜市管理,推動形成特色鮮明、業態豐富、管理有序的夜市新格局,促進二馬路夜市經濟健康、文明、規范發展,不斷擦亮二馬路夜間消費品牌,現將有關工作通告如下。
一、自2024年12月10日起,市區二馬路夜市(市區二馬路潮漫酒店至民主廣場的二馬路路段)將納入第三方物業公司實行物業管理模式,劃定經營區域,實施交通管制,嚴格入場經營資格審查,合理規劃設置攤位,科學進行業態分類,統一定制攤位車輛和從業人員服裝,實行持證上崗。具體細節內容,區政府將委托第三方物業公司于2024年12月上旬前組織召集二馬路相關村(社區)干部、周邊居民代表、商販代表、企業代表、個體戶代表等召開座談會,充分聽取各方意見,并作為后續具體管理內容的參考意見。
二、在夜市經營期限內,每天晚上8時至次日凌晨2時期間,市區二馬路夜市(市區二馬路潮漫酒店至民主廣場的二馬路路段)實施交通管制措施,三輪以上車輛不得進入以上路段內(執行任務的執勤車、軍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搶險車等車輛除外),具體交通管制措施以交警部門通告為準。
三、自本通告發布之日起,將陸續開展市區二馬路擬劃定經營區域的實地調研和管理工作,請位于擬劃定經營區域的攤主積極配合。同時,將加強對在擬劃定經營區域范圍周邊(即文明路路段、汕尾大道至文明路的二馬路路段)的道路交通和市容環境管理,對流動攤點亂擺亂賣進行整治,進一步規范市場經營秩序,解決占道經營帶來的道路交通堵塞、環境衛生臟亂差等突出問題。對違規占道經營并經過多次教育和勸告仍不整改的,將依照相關法律法規依法處置。
四、未盡事宜,請聯系汕尾市城區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咨詢,聯系電話:0660-3329211。
汕尾市城區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