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推進廣東省“百千萬工程”的實施,進一步鞏固典型鎮村培育建設成果,打造干凈整潔、文明有序的人居環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和《汕尾市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的規定,可塘鎮決定從2024年12月1日起在轄區范圍內開展“六亂”專項整治行動。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整治范圍:G228國道可塘段、S241省道可塘段、彩寶大道、新興街、農貿市場周邊等主次干道、沿街商鋪及其他重點區域。整治時間:從2024年12月1日起開展常態化、持續性整治。(一)亂搭建整治。整治鎮區內違法亂搭亂建現象,包括拆除主干道及沿街的破舊雨蓬、遮陽蓬、鐵皮棚以及違規商業廣告和招牌等附屬設施。(二)亂擺賣整治。整治鎮區內主次干道的占道經營、流動經營、店外經營、跨門經營、店外修理和加工等違法違章行為。(三)亂堆放整治。全面清理鎮區道路兩旁及公共場所、廢品收購點、房前屋后、街巷邊、老舊居民區和農貿市場等公共區域的雜物。清理對象含水泥墩、雪糕筒、燈箱、廣告牌等雜物。(四)亂拉掛整治。對鎮區道路兩旁和公共場所各類標語、橫幅、帳篷、空中管線等影響鎮容環境的亂拉掛行為進行全面清理。實施“三線”整治,規整線路,拆除并清理廢舊電線、多余電線桿柱。(五)亂停放整治。對鎮區主次道路、公共場所亂停亂放、阻塞交通的車輛進行全面整治。(六)亂貼畫整治。針對鎮區亂貼畫問題,實施全面清理行動,清除公共區域的非法廣告。(一)各商戶、廣大人民群眾必須遵守城市管理相關規定,積極支持配合“六亂”整治工作。自通告之日起,限2日內自行完成整改。將亂堆放在房屋周邊的各類物品自行清理,逾期不清理的視作無主、廢棄物品,鎮工作人員將統一進行集中清理。(二)鎮有關部門將依照城市管理有關規定,各司其職、各負其責,聯合開展集中整治,加強監管和執法,對“六亂”予以行政處罰或實施行政強制措施。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阻礙執法工作人員依法執行公務。對阻礙整治工作,或侮辱、毆打執法人員的,由公安部門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有關規定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高質量推進“六亂”專項整治,提升公路、主街的整體風貌,全面打造“干干凈凈、整整齊齊、長長久久”的美麗鎮域環境需要每一位市民的參與和配合,希望廣大居民理解、支持和配合,共同營造整潔、優美、文明、宜居的圩鎮環境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