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耕地紅線是國家為確保農業生產所需土地而劃定的最低保障線,目前全國劃定的紅線是18億畝。按照國家政策,耕地紅線土地只能從事農事耕作和農業生產,不能用于建設或其他非農化事項。答:2020年7月3日國務院召開的全國整治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電視會議明確“八不準”:答:按照國家和省市區要求,對現存占用耕地建房按“四個一律”進行處置:1、凡是在2020年7月3日之后亂占耕地動工建房的,一律要從嚴整治,對占耕房屋予以拆除,對占用耕地實施復耕復綠。2、凡是在2020年7月3日之前亂占耕地動工建房,但至發文之日止仍未完工的,一律要停工待處。經勸阻拒不停工的,一律視為“新增占耕建房行為”對占耕在建房屋予以拆除。3、凡是在2020年7月3日之前已完工的占耕房屋,一律按現狀予以固化,并根據相關政策分類處置。4、從2020年7月3日起,農村在建房屋不管是否占用耕地,一律要停工報審,待批準之后方可恢復建設,鎮建設和道路事務中心統一受理農村建房聯審聯批業務。答:從2020年7月3日起,所有農村建房需求均要“先審批、后建設”,“未批先建”造成亂占耕地的,視為“新增占耕建房行為”予以拆除。村民擬建房屋申請符合《農業農村部、自然資源部關于規范農村宅基地審批管理的通知》(農經發〔2019〕6號)規定的,鎮建設和道路事務中心依照程序予以審批,不符合規定的及時給予答復,具體申請事項可向所在村的村委會或鎮建設和道路事務中心咨詢辦理。問題5:各村委會、村民小組對管控農村建房有什么具體責任和義務?答:各村委會、各村民小組是農村建房的屬地管理主體單位,負有最直接的管理責任。各村組干部要把農村建房相關政策宣傳到戶到人,并按鎮網格化管理要求落實屬地管理責任,常態化組織摸排管控,及時發現、上報并勸止占耕行為,切實把問題化解在萌芽和初始狀態。對整治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不嚴不實、玩忽職守、弄虛作假、包庇縱容,甚至充當“保護傘”或與占耕當事人存在利益輸送關系的,一律依法依規從嚴查處。問題6:對政府整治農村亂占耕地建房,村民應該怎么做?答:已造成亂占耕地建房事實的村民,應全力配合政府落實整改,對拒不整改的由相關執法部門采取強制措施進行整改。在此過程中,村民若以暴力、威脅等手段妨害執法的,公安機關將依法從嚴懲處,構成犯罪的,將依法追究相關責任人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