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各位商戶及商販主們:
城市是我們賴以生存的共同家園。管理好、維護好我們的家園,是每位市民的共同期盼和義務。整潔有序的市容市貌是彰顯城鎮魅力、提升生活品質的關鍵,關乎每一位居民的幸福感。近期,縣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將聯合梅隴鎮人民政府對梅隴鎮區全面開展市容市貌整治行動,特致信告知大家,望給予理解與支持。
一直以來,梅隴各路道人流、車流量大,各類亂象叢生。一是流動攤販占道經營,讓道路擁擠不堪,行人通行受阻,還時有垃圾遺留;二是店外違規擺放雜物,擠占公共空間,破壞街道整齊形象;三是車輛亂停亂放,加劇交通堵塞,埋下安全隱患。
從現在開始,縣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將定期聯合梅隴鎮人民政府全面開展梅隴鎮區市容市貌綜合整治行動。為此,要求廣大商戶、攤販自覺遵守如下規定:
(一)不在梅隴鎮區主次干道兩側占道擺攤,流動攤販自覺入市場經營或在規劃區域內有序擺賣,沿街門店貨物自覺擺入店內;
(二)任何單位和個人未經批準不準占用街道(巷道)、車道、人行道、公共場所擺攤設點、堆放材料、垃圾和搭建臨時建筑物;
(三)不在人行道亂停放車輛,占用景觀綠地從事經營活動。(四)任何單位和個人未經批準不得在街道上亂拉橫標、亂掛物品、亂貼標語、亂設廣告、亂置放門店招牌和搭建蓬遮,保持道路的整潔;
(五)臨街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社區居民、門店要落實“門前三包”責任,全面清理衛生死角,及時清理路道兩側的雜草、垃圾。不得任意損壞門前綠地、綠籬、花島和花木,自覺維護門前市容秩序、環境衛生和綠化管理。
(六)任何單位和個人不準在梅隴鎮范圍內亂倒建筑垃圾,建筑垃圾應集中到指定的消納場和資源化利用場統一處置。
(七)生活垃圾要按照指定收集點和規定的時間地點投放,不得亂扔亂放。
(八)全體市民和商戶要遵守市容公共場所管理規定,自覺服從執法人員的管理,不出現違反市容管理的過激行為,爭做遵守社會公德的文明市民和文明商戶。否則,將按照《汕尾市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給予從嚴處罰和堅決取締。
市民朋友們,“梅隴是我家,文明靠大家”,建設美麗整潔,宜居宜業的幸福家園,需要全體市民的理解、配合、參與和支持,市容維護,人人有責。大家日常可從點滴做起,不亂扔垃圾、有序停車,遇到違規主動勸導。攜手共進,為梅隴建設得更加美好而共同努力!
梅隴鎮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