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豐縣紀委監委公開通報四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問題
2025年春節將至,為進一步嚴明紀律規矩,鍥而不舍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營造風清氣正的節日氛圍,現將我縣查處的4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問題通報如下。
一、海豐縣自然資源局原黨組成員、副局長郭槎違規收受禮金問題。2017年至2022年春節、中秋等節日期間,郭槎先后收受管理和服務對象所送禮金。郭槎還存在其他違法問題,受到留黨察看一年、政務撤職處分。
二、海豐縣交通運輸局執法一大隊原隊員劉澤緯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娛樂等活動安排的問題。2021年至2022年,劉澤緯多次接受管理和服務對象在KTV等地安排的宴請、娛樂等活動安排。劉澤緯還存在其他嚴重違紀違法問題,被所在單位解除勞動關系,涉嫌犯罪問題被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三、海豐縣黃羌林場麻竹村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宋漢停違規發放補貼的問題。2021年至2024年,宋漢停將部分黨群服務專項經費和村委辦公經費以春節加班費、春節困難戶慰問等名目用于違規發放補貼。宋漢停還存在其他違紀問題,被開除黨籍、責令辭去麻竹村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職務。
四、海豐縣海業工程地質勘察有限公司原執行董事、經理陳小雄違規公車私用的問題。2020年至2023年,陳小雄利用負責管理公司公務車輛工作的便利,在節假日、周末等非工作時間,私自駕駛公車出行,并累計報銷油費1.1萬余元。陳小雄還存在其他違法問題,受到政務撤職處分。
作風建設只有進行時,沒有完成時。上述4起典型案例,反映出個別黨員干部紀律規矩意識依然淡薄,暴露出“四風”問題滋生的土壤和條件仍在,必須以釘釘子精神打好作風建設攻堅戰、持久戰。全縣各級黨組織要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加強作風建設的重要論述,堅決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推進黨紀學習教育常態化長效化,把嚴的基調、嚴的措施、嚴的氛圍長期堅持下去,一以貫之從嚴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全縣黨員干部要深刻汲取教訓,切實把紀律規矩內化為政治自覺、思想自覺、行動自覺,把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刻印于心、外化于行。
全縣紀檢監察系統要以節點為“考點”,緊盯違規吃喝、違規收送禮品禮金、違規發放津補貼或福利、公車私用、公款旅游等易發多發的“節日病”,持續加大監督檢查、明察暗訪力度,對頂風違紀行為嚴查快處,一體推進風腐同查同治,鞏固群眾身邊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集中整治成果。要堅持糾樹并舉,推進作風建設和新時代廉潔文化建設貫通融合,大力弘揚黨的優良傳統和優良作風,著力營造風清氣正節日氛圍,切實讓干部群眾感受到新氣象。
來源:清風海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