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啟用汕尾市城區16處
交通技術違停采集設備的公告
為進一步規范停車秩序,提高通行效率,保障道路交通有序、安全、暢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及《道路交通違法行為處理程序規定》等法律法規的規定,我支隊決定自2025年2月1日正式啟用汕尾市城區16處交通技術違停采集設備,將對下列路段發生的機動車違反規定停放、妨礙其它車輛、行人通行的;機動車、非機動車逆向行駛的;大型貨車違反禁令標志(闖禁行)的等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進行收集、錄入、處理。現將交通技術采集設備公告如下:
1.站前橫二路深汕中心醫院路口路段;
2.站前大道汕尾市高鐵站P2入口路口路段;
3.站前大道汕尾市高鐵站環島西北方向路段;
4.站前大道汕尾市高鐵站P2入口迎賓西路路段;
5.站前大道汕尾市高鐵站P2入口路口路段;
6.站前大道汕尾市高鐵站環島東北方向路段;
7.站前大道汕尾市高鐵站P1廣場路段;
8.站前大道汕尾市高鐵站P1出口路口路段;
9.站前大道汕尾市高鐵站環島P1入口天橋下路段;
10.站前大道汕尾市高鐵站站前西路P1入口路段;
11.站前大道汕尾市高鐵站P2天橋下路段;
12.香洲路與工業大道交叉口西往東路段;
13.工業大道與香洲路交叉口往海濱大道方向路段;
14.工業大道東海怡酒店路段;
15.站前大道汕尾高鐵站P2停車場天橋西側;
16.站前大道汕尾高鐵站P2停車場天橋東側。
備注:針對以上路段的機動車違法停車時間超過180秒(3分鐘)的,采集設備將自動記錄處罰并同步推送信息。
特此公告
汕尾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
2025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