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最全通告!汕尾市各地春節元宵期間燃放煙花爆竹規定通告來了


市城區通告:劃定時間和區域限放煙花爆竹
海豐縣通告:在縣城、梅隴鎮和公平鎮中心區域禁燃煙花爆竹
禁燃區域:嚴禁任何單位和個人在縣城中心區及梅隴、公平鎮禁燃區域內銷售和燃放煙花爆竹。縣城中心區禁燃區域是指:海城、附城、城東三鎮所轄區域內,即東至經濟開發區、西至科技工業園、北至三環路(含碧桂園小區)、南至三環路(含永安達、第一城、正升華府小區等)。梅隴、公平鎮禁燃區域是指:鎮中心區。
陸河縣通告:全縣各鎮中心區域禁止燃放煙花爆竹(除南萬鎮外)
(一)河田鎮?? ?
禁炮區外區域實行限時燃放:每日凌晨1時至7時期間禁止燃放煙花爆竹(正月初一延遲為凌晨2時至6時)。
(二)河口鎮? ??
禁止燃放時間:2024年2月3日至2月29日(臘月二十四至正月二十)。
(三)新田鎮? ?
禁炮區外區域實行限時燃放:每日凌晨1時至7時期間禁止燃放煙花爆竹(正月初一延遲為凌晨2時至6時)。
(四)螺溪鎮? ?
禁止燃放時間:2024年2月2日至2月25日(農歷臘月二十三至正月十六)。
(五)上護鎮? ?
禁止燃放區域外實行限時燃放:每日凌晨1時至7時期間禁止燃放煙花爆竹(正月初一延遲為凌晨2時至6時)。
(六)水唇鎮? ?
禁止燃放時間:公歷2024年2月4日0時至2月25日24時(農歷臘月二十五至正月十六)。
(七)東坑鎮? ?
禁炮區外區域實行限時燃放:每日凌晨1時至7時期間禁止燃放煙花爆竹(正月初一延遲為凌晨2時至6時)。
陸豐市通告:全市限時段合理區域限放煙花爆竹
限放規定:市民個人為增加節日氣氛燃放煙花爆竹的,在合理時間內(上午8時至夜晚24時前)、合理區域、空曠場地進行燃放。禁止在0時至8時燃放煙花爆竹。
華僑管理區通告:全區限時段合理區域限放煙花爆竹
紅海灣開發區通告:全區域禁止燃放煙花爆竹
禁止燃放區域:全區行政區域。


燃放種類?
禁止事項和處罰措施??
1.應在合法煙花爆竹銷售點購買煙花爆竹產品,銷售點應取得《煙花爆竹經營(零售)許可證》,不得從無證攤點和沿街兜售的不法商販處購買來路不明的煙花爆竹。
2.不得在煙花爆竹零售點30米內燃放地面類煙花爆竹,不得在煙花爆竹零售點80米內燃放升空類煙花爆竹。
3.不得向人群、車輛、建筑物、在建工地、樹木、公共綠地、高壓線、窨井等容易引起火災的場所拋擲點燃的煙花爆竹。
4.燃放煙花爆竹不得妨礙行人、車輛安全通行。
5.不得采用其他危害人身和財產安全的方式燃放煙花爆竹。
6.燃放煙花爆竹后應對余燼進行熄滅處理。
7.禁止在下列地點燃放煙花爆竹:文物保護單位;車站、碼頭等交通樞紐以及鐵路線路安全保護區內;易燃易爆物品生產、儲存單位;輸變電設施安全保護區內;醫療機構、幼兒園、中小學校、敬老院;山林、草原等重點防火區。
8.十四周歲以下未成年人燃放煙花爆竹的,應當由監護人或者其他成年人陪同看護。
9.遵守屬地對煙花爆竹燃放區域的現場管控措施。
10.根據《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第四十二條第二款之規定,在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時間、地點燃放煙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財產安全的方式燃放煙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門責令停止燃放,處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罰款;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

來源:汕尾市應急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