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核查,粵陸漁28829、粵陸漁28877、粵陸漁28788、粵陸漁28666、粵陸漁28839等5艘漁船通導定位顯示常年停留在C2漁區。我局已多次發出召回通知,要求該5艘漁船返回船籍港接受安全檢查。該5艘漁船拒不執行,至今仍未返回船籍港,涉嫌長期改變作業場所進行捕撈,情節嚴重。為加強我市漁業船舶管理,排除安全生產隱患,切實維護漁民生命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有關規定,依法啟動吊銷該5艘漁船捕撈許可證書的程序。現將有關情況進行公告,期限自2025年2月14日起至 2025 年3月15日。
陸豐市農業農村局
2025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