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常上下學
不少學生選擇騎自行車出行
無論使用哪種交通工具
守規出行才是安全關鍵!
切不可心存僥幸闖紅燈

2024年10月21日,韶關一名13歲的中學生鄧某騎行二輪自行車往學校方向行駛,行駛到某紅綠燈路口時,因未按照交通信號燈通行,與徐某駕駛的粵F號牌小車發生碰撞,事故造成鄧某受傷,兩車不同程度損壞。

經調查取證,鄧某騎行時未按交通信號燈通行,是造成此次事故的原因之一;徐某駕駛小車在道路上行駛時超過道路最高時速是造成此次事故的原因之一。
經認定,雙方均承擔此次事故的同等責任。

法律鏈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六十八條規定,非機動車通過有交通信號燈控制的交叉路口,應當按照下列規定通行:(四)遇有停止信號時,應當依次停在路口停止線以外。沒有停止線的,停在路口以外。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二條規定,機動車上道路行駛,不得超過限速標志標明的最高時速。在沒有限速標志的路段,應當保持安全車速。

日常生活中
學生騎行事故并不少

學生違規騎自行車上路,導致發生事故。

未滿12周歲兒童騎自行車橫過道路時,被車輛撞倒。
每一起事故背后
都留給我們對于安全的深思
請所有家長和學生務必牢記教訓
把交通安全的主動權
牢牢把握在自己手中
年齡需達標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規定:駕駛自行車必須年滿12周歲。
年齡未達標的孩子,家長不可以讓其騎自行車上路,只能在人車分流且安全的空間內,例如訓練場、小區或公園內特定的兒童活動區域等,在家長的陪同監護下騎行。
騎行守交規
自行車要在非機動車道上騎行;
騎車轉彎時要伸手示意;
過馬路要依照信號燈指示通行,不能闖紅燈或沖黃燈;
經過路口有斑馬線時,需下車推行通過,沒有斑馬線要走過街設施;
騎車要集中注意力;
要遠離大型車輛轉彎時的車內側區域。
廣東交警提醒
未成年人對復雜的交通環境
缺乏準確的認知和判斷
騎車上路發生事故的風險較高
請各位家長注意做好交通安全教育
切實履行監管責任
來源: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廣東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