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日報訊(記者 陳茂辛 通訊員 李雨清)近日,汕尾海警局執法員在碣石灣淺澳附近海域查獲一起非法捕撈案件,查扣涉案船舶一艘,漁獲物一批,抓獲涉案人員2人。
當日凌晨4時,汕尾海警局陸豐第一工作站執法員在碣石灣淺澳附近進行日常巡邏,發現一艘正在使用電拖網捕撈作業的漁船,涉案人員看見巡邏的執法員后,神色慌張,忽然收網,準備逃跑,海警執法員立即登臨檢查,在船甲板和船艙內發現電魚使用的電線、電機。經檢查,船上人員無法提供該船船舶證書,且該行為涉嫌非法捕撈水產品。目前,該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據了解,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四十條規定,違反保護水產資源法規,在禁漁區、禁漁期或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撈水產品,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罰金。此外,汕尾海警局提醒,違法電魚對捕撈者自身也存在巨大的安全隱患,如果不慎觸電,很可能造成人員傷亡,希望廣大漁民合法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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