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金融一線消息,中國人民銀行廣東省分行行政處罰決定信息公示表顯示,廣東陸豐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因違反金融統計業務、支付結算業務、貨幣金銀業務、國庫業務、征信業務及反洗錢業務管理規定,被罰款153.41萬元。陳*磊(時任廣東陸豐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律合規部總經理)、黃*氽(時任廣東陸豐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運營管理部總經理)、肖*梅(時任廣東陸豐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運營管理部總經理),因違反反洗錢法律法規,分別被罰款3.1萬元、3.9萬元和3.9萬元。
陸豐某銀行被罰153.41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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