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春佳節即將到來
全市人民都在緊張而愉快的心情中
緊密籌備著
然而
也是這個時候
打架斗毆、酒后滋事等治安突出問題
最為多發!
近日,汕尾市陸豐公安快速查處一起街頭打架斗毆案件,抓獲違法嫌疑人4名。
案件回顧
2021年2月7日1時許,陸豐市公安局瀛北派出所民警武裝巡邏至陸豐市甲子鎮鵬興路某酒吧門口時,發現有人正在打架,遂立即上前制止,并將雙方涉事人員帶回派出所進行調查。
經查,當晚1時許,違法嫌疑人林鄭某某(男,25歲,陸豐甲子人)與違法嫌疑人李某某(男,31歲,陸豐甲西人)、余某某(男,21歲,陸豐甲子人)、徐某某(男,17歲,陸豐甲子人)在陸豐市甲子鎮鵬興路某酒吧門口因停車問題發生口角,后引發雙方的肢體沖突。
經詢問,違法嫌疑人林鄭某某、李某某、余某某、徐某某等4人對其參與打架斗毆的違法行為供認不諱。目前,公安機關已依法對結伙毆打他人的李某某、余某某、徐某某分別處以行政拘留十日并處罰款處罰;對毆打他人的林鄭某某處以行政拘留五日處罰。
在線普法
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毆打他人的,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處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
(一)結伙毆打、傷害他人的;
(二)毆打、傷害殘疾人、孕婦、不滿十四周歲的人或者六十周歲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毆打、傷害他人或者一次毆打、傷害多人的。
已經2021年了
新春佳節也快到了
警察蜀黍在這里鄭重提醒:
千萬不要再打架了!
來源:平安陸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