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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開展2022年度城鄉居民基本醫療?
保險參保繳費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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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上級統一部署,為做好2022年度我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參保繳費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2021年10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逾期不予辦理。
2022年度城鄉居民醫保繳費標準為每人繳交3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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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本市戶籍且未納入職工基本醫療保險保障范圍的城鄉居民:在本市行政區域內各類學校以及托幼機構就讀的非本市戶籍在校學生;持有本市居住證且未在原籍地參加城鄉居民醫保的人員,包括外來農業轉移人口、外來務工人員及其兒女、港澳臺同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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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除享受政府全額資助參保的特殊人群外,所有城鄉居民醫保參保人員可根據實際情況,通過粵醫保、粵省事、粵稅通、自助辦稅終端、稅務部門前臺、委托銀行代扣繳等方式進行繳費。
參保繳費過程中,新參保登記、參保信息變更均實現“全市通辦”,可在全市任一醫保經辦機構辦理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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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在校學生參保。全市在校學生原則上在就讀地參保,教育部門應牽頭組織各類學校做好政策宣傳、跟蹤核實、臺賬管理等工作。中職技校的學生,以學校為單位在學校所在地集中辦理參保手續,由學校負責組織做好在校學生宣傳發動、參保續保、辦理繳費手續等工作。
(三)特殊人群參保。按照《汕尾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汕尾市醫療救助市級統籌實施方案的通知》(汕府辦函(2020)167號)和市醫保局等9部門《關于做好特殊人群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繳費工作的通知》(汕醫保(2019)45號)文件規定執行,做到不重一人、不漏一人,確保應保盡保。
(四)港澳臺居民參保。在我市居住且辦理港澳臺居民居住證的未就業港澳臺居民,可以持港澳臺居民居住證辦理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登記,各項業務流程與我市居民一致,按照我市城鄉居民同等標準繳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