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有效遏制電信網絡詐騙,牢牢守住人民群眾的“錢袋子”,汕尾城區公安始終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理念,努力踐行“我為群眾辦實事”的實踐要求,大力推進“國家反詐中心”APP的宣傳推廣安裝普及工作,切實構筑全民反詐的堅實堡壘。
近日,城區公安分局在市公安局反詐中心的支持下,成功勸阻一起電信網絡詐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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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生在身邊的真實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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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8日,城區公安分局鳳山派出所接市公安局反詐中心緊急指令,城區居民卓女士疑似正在遭遇電信網絡詐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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鳳山派出所聞令而動,立即通過電話與卓女士聯系,但卓女士電話一直占線。就在卓女士正準備轉賬給詐騙分子的緊急時刻,派出所民警趕到卓女士家中及時阻止其繼續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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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了解,卓女士接到一陌生電話,對方稱自己是某某市公安局的工作人員,并且能準確說出她的個人信息。對方稱其涉嫌詐騙他人,需要按照指令填寫個人信息進行網上核實,且此事不得透露給家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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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女士對該名“公安局工作人員”電話中所講的情況十分擔心,便按照對方說的方式來證明自己的清白。幸好派出所民警及時趕到,勸阻卓女士在網上填寫銀行卡等信息,成功避免其財產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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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后,派出所民警指導卓女士下載“國家反詐中心”APP,現場普及電信詐騙類型、特點等反詐知識,并提醒她提高警惕,遇到類似的情況及時報警,不輕信,不盲目轉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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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充“公檢法”詐騙套路
1
詐騙分子通過非法渠道獲取事主姓名、身份證號、地址等個人信息,以此獲取事主的初步信任,對事主進行“洗腦”。
2
詐騙分子隨后以嚴厲語氣,震懾、控制事主的意志,使事主因急于證明自身清白或挽回損失,而答應配合其所謂的“調查”。
3
為了讓騙局更加真實,詐騙分子向事主發送虛假“通緝令”“逮捕令”等法律文書,利用事主的恐慌心理,進一步騙取信任。
4
詐騙分子向事主提出證明其“清白”的唯一方法:配合公安機關資金調查,將錢款轉賬到所謂的“安全賬戶”“清查賬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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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點提醒
公檢法機關
不會使用微信、QQ等視頻聊天軟件進行辦案,
更不會要求市民提供賬戶信息
證明自己的清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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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城區公安提醒?#
01?保護隱私,提高警惕
保護好自己的個人信息,不要輕易將個人信息透露給他人;涉及金錢交易的請三思而后行。
02?被騙后要及時報警
一旦受騙,請第一時間撥打110報警或到就近公安機關。
03?請立即安裝“國家反詐中心”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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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丨平安汕尾城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