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情通報
2020年7月30日上午,市交警支隊市區二大隊在城區開展交通秩序整治行動期間,依法查處一起超標電動車未佩戴安全頭盔、未隨身攜帶駕駛證的違法行為,當場出具了強制措施憑證,并由違法行為人黃某某現場簽名認領。次日,黃某某丈夫張某某(男,49歲,汕尾城區人)因不滿交警作出的處罰決定書,遂在互聯網上發布涉公安交警執法的不實言論,并迅速在網絡平臺流轉擴散,造成了不良社會影響。
8月12日,我局依法傳喚張某某到鳳山派出所接受調查。經詢問,張某某對其虛構事實擾亂公共秩序的違法行為供認不諱。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之規定,我局依法對違法人員張某某處以行政拘留7日。

城區警方提醒廣大市民朋友:自覺遵守法律法規,共同維護社會秩序是我們應盡的義務。對故意造謠生事、破壞社會和諧穩定的,公安機關將予以嚴厲打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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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公安局城區分局
2020年8月12日
來源:平安汕尾城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