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警說
利用網購搶劫?聞所未聞,可有人就這么做了,但不管用何種方式,警方絕不讓他逍遙法外!
案件回顧
2016年12月27日,陸豐市公安局南堤派出所接到群眾報警稱:一男子以貨到付款的方式在京東商城購買一條金鏈(價值1萬元),當京東商城配送員將金鏈送至男子住處時,被該男子持刀實施搶劫,搶奪成功后男子迅速逃離,并一直潛逃在案。
警方行動
陸豐市公安局南堤派出所接案后,通過研判分析、排查摸底,鎖定了王某浩有重大作案嫌疑,該所多次組織警力對其實施抓捕,但仍未能到案。
2017年3月28日,該所通過線索獲悉王某浩在東海鎮金釵橋頭附近出現,遂立即組織警力趕赴現場伏擊布控,在王某浩現身時迅速將其抓獲,并從其身上繳獲了匕首一支。
經審訊,嫌疑人王某浩對其利用網購持刀搶劫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同時,還交代了分別在東海鎮另外兩間店鋪持刀搶劫現金、香煙等的犯罪事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