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市深入貫徹落實國家禁毒委員會全體會議暨全國禁毒工作電視電話會議和3月23日省委常委會議精神,全力推進禁毒重點整治工作,要求要確保實現國慶前陸豐禁毒“摘帽”目標任務。
2016年12月召開的汕尾市第七次黨代會,就把重拳整治涉毒犯罪列入“打造平安和諧穩定的社會環境,形成法治風尚”的重要內容之一。目前,汕尾正在深入貫徹落實上級一系列部署要求和黨代會精神,全力推進禁毒重點整治工作,要求要確保實現國慶前陸豐禁毒“摘帽”目標任務。
全市各級黨委、政府和禁毒成員單位,尤其是陸豐市委、市政府,充分認識陸豐禁毒“摘帽”的極端重要性和緊迫性,保持禁毒高壓嚴打態勢,大力實施“全民禁毒工程”。壓實層級責任,上下同心,形成合力,共同發力,打一場全民禁毒戰爭。
市委、市政府加大禁毒工作督查和層級責任制落實,明確強調從3月27日起,凡轄區內排查制販毒重點人員不到位,被上級或外地公安機關破獲涉毒案件1宗的,對禁毒工作的“四方主體”,即:汕尾、陸豐兩級工作組,陸豐市、鎮掛駐領導,村(社區)“兩委”干部,摸排民警和駐片民警等人員進行通報批評、誡勉談話;發生2宗的,對上述人員給予組織處理并向全市通報。同時把村民小組組長這一層級的干部作為重點,從嚴從實落實村民小組這一最基層組織的管理責任。對各派出所和鎮、村(含村民小組)和駐村(社區)工作組開展禁毒重點整治工作進行排名,每半個月排名一次,對連續三次排名靠后的采取組織或紀律措施。對工作不力、慢作為、不作為的單位和個人,對責任不落實、工作不到位、人員不到位、效果不理想甚至毒情出現反彈的鎮(場、區)、村(社區、林場)、派出所和禁毒有關單位,堅決予以問責,絕不手軟,絕不姑息。(記者:戴運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