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2月21日9時30分,海豐公安交警大隊接110指令:324國道可塘新車站呂通路口發生交通事故,肇事一方逃離事故現場。
接報后,交警大隊領導高度重視,立即指令圓山嶺中隊迅速趕赴現場協同120醫務人員全力搶救傷者,展開現場勘查和調查走訪,要求務必從速將肇事司機抓獲歸案。辦案民警經調取監控錄像、走訪群眾,切實掌握犯罪嫌疑人的線索。當天下午4時,辦案民警火速出擊,一舉將肇事司機盧某某抓獲,并成功繳獲肇事正三輪摩托車一輛。經初步審訊,嫌疑人盧某對發生交通事故后駕車逃逸的事實供認不諱。
?交警部門提醒廣大司機朋友:駕駛機動車務必遵守《中國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規定,萬一發生交通事故,必須立即停車、及時報案,如果有人受傷,一定要積極搶救傷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