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海豐縣紀委監委對海豐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市場監管執法大隊四級主辦、縣生豬屠宰管理行政執法大隊二中隊中隊長吳勃輝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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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查,吳勃輝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對黨不忠誠、不老實,對抗組織審查;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多次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禮金和接受宴請;違背組織原則,不如實向組織填報個人檔案資料;違反工作紀律,不按程序扣押非法財物和作出行政處罰決定;將黨和人民賦予的權力作為斂財工具,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擅自私賣查扣豬肉并私分所得款項,數額較大;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定期收受豬肉商販錢財,數額巨大,為豬肉商販非法銷售豬肉提供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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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勃輝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和工作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貪污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海豐縣紀委常委會會議審議,決定給予吳勃輝開除黨籍處分;由縣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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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勃輝簡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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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勃輝,男,漢族,1967年1月出生,海豐縣附城鎮人,在職大學學歷,1988年4月參加工作,2006年8月加入中國共產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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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任海豐縣食品藥品稽查局副局長,海豐縣市場監督管理局食品藥品執法大隊副大隊長,海豐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市場監管執法大隊四級主辦、海豐縣生豬屠宰管理行政執法大隊二中隊中隊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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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清風海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