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切實做好餐飲業復工復產工作,我局根據《廣東省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辦公室關于印發廣東省應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分區分級防控工作指引(試行)的通知》和《廣東省新冠肺炎防控指揮辦疫情防控組關于印發廣東省餐飲服務業新冠肺炎防控工作指引的通知》文件精神,現就復工復產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餐飲經營單位可以開放堂食服務,但應通過減少桌椅擺放、隔桌安排就餐,快餐店可以采取一人一桌等措施,以加大就餐者之間的距離。在疫情防控解除前,禁止接待大規模聚餐活動。
二、餐飲企業需具備防護物資儲備能力,準備充足的防護物資(至少儲備普通級別防護口罩、醫用酒精/消毒水、體溫計等),保障從業人員日常工作防護需要。
三、加強人員管理,嚴格要求從業人員佩戴口罩,每日對從業人員進行晨檢和體溫監測,體溫超過37.3℃或出現有發熱、乏力、干咳及胸悶等癥狀的員工不得上崗。
四、落實用餐人員監測措施,用餐人員進入餐飲經營單位前必須測量體溫,體溫超過37.3℃或出現有發熱、乏力、干咳、打噴嚏等癥狀的,一律不允許進入。
五、清洗消毒要求
(一)首次恢復堂食的餐飲單位需全面對營業場所、設施設備、餐用具等進行一次徹底的清洗消毒。嚴禁使用未經消毒的餐用具。
(二)每天對就餐場地、保潔設施、人員通道、電梯間等場所設施進行消毒保潔,做到消殺“全面、徹底、不留死角”。
六、餐飲服務經營者應強化食品安全主體責任意識,不得使用變質腐敗、不明來源食材,保證食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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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豐縣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0年2月22日

(來源:海豐廣播電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