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切實加強清明期間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森林防滅火工作,海豐縣大湖鎮貫徹“預防為主,積極消滅”的方針,遵循“以人為本,科學撲救”的原則,并結合鎮的實際情況,于2020年3月20日至4月18日,組織縣掛駐單位、鎮干部職工和村(社區)兩委“全體干部”進行為期30天的清明節森林防滅火工作。
該鎮由各村(社區)對轄區內森林防滅火工作負總責,實行“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失責追責”,堅持分級管理、屬地管理原則,確保責任明確,密切配合,協調有序,高效運轉;實行“山長制”層層壓實責任,將所有林地按林班、小班劃分責任地段,實現“掛點領導包村、鎮干部、村干部包片包山頭”的網格化模式,明確每村每塊責任區的責任領導、鎮駐村干部、村干部、護林員責任人,按照“誰管轄誰負責、誰包片誰負責”的原則,每個責任人必須承擔各自負責山頭區域的巡查和宣傳工作,推動森林防滅火工作重心下移到村、到人、到山頭,通過蹲山頭、守山腳、常巡査方式,嚴查火種進山,嚴防山火發生。各卡點配備體溫計,自行設計疫情防控表格,對進出卡點車輛、人員堅決做到逢車必檢查、逢人必測體溫,并引導群眾掃“粵康碼”“護林碼”等登記工作。
與此同時,海豐縣大湖鎮全方位開展疫情防控和森林防滅火宣傳教育,推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森林防火進村入戶、進社區、進單位、進學校,不斷増強全民防火意識。充分運用標語、宣傳車、廣播、微信等多種手段,增強宣傳效果,向群眾宣傳《森林法》《森林防火條例》《廣東省森林防火條例》等法律法規,宣傳疫情信息、預防措施、注意事項及森林防火知識,加強警示教育,以案說法,及時通報典型火災案例,曝光森林火災責任追究情況和肇事人員處罰結果,發揮威懾警示作用,使廣大群眾充分認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森林防火的重要性,增強群眾自我防范意識,引導群眾破除封建陋習,樹立文明祭掃風尚,營造良好的社會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