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往有些道路,
隔三差五就被“開膛破肚”:
今天下水管維修,明天通訊光纜改造。
道路挖了填、填了又挖,
被形象地稱為“馬路拉鏈”。
12月1日,
濟南出臺「史上最嚴道路挖掘管理新政」!
將堅決消除違法占用和挖掘行為!
1日,濟南市交通委制定了《關于進一步加強和規范城市道路臨時占用和挖掘管理的實施意見》,本意見自2017年12月1日施行,有效期至2022年11月30日。這是最新城市道路挖掘管理規范性文件。
記者了解到,《實施意見》針對包括搶修工程在內的道路挖掘工程,明確了審批機構及職責,進一步理順管理機制,強化挖掘施工跟蹤管理,確保施工管理更科學、更規范、更具可操作性。
《實施意見》要求施工單位嚴格按照有關規定設置挖掘現場圍擋,減少道路通行空間占用,同時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擾民。道路挖掘采取濕法作業、灑水降塵、渣土裝袋等防塵措施,完工后渣土、淤泥及時清運,確保路更暢,天更藍。
為了進一步規范占用道路、挖掘道路的行為,確保城市道路暢通、安全,《實施意見》不但重申了禁止違法占用道路從事擺攤設點、搭棚蓋屋等非交通活動的原則,而且還對因工程建設需要占用、挖掘道路時,當事人如何獲得許可做出了更加明確具體的規定,從申請受理、現場踏勘和資料審查三個程序明確了“規定動作”。
這三個“規定動作”對確需要設置臨時公益設施的標準做出了要求,提出最嚴路政管理命令,目的就是堅決消除違法占用和挖掘行為,充分保障道路發揮通行能力。
《濟南市市政設施管理條例》第二十七條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占用、挖掘城市道路。按照濟南市委、市政府治理城市交通擁堵及“拆違拆臨”工作要求,《實施意見》明確了除因工程建設確需臨時占用、挖掘城市道路,并向市交通設施主管部門申請取得臨時占用、挖掘道路許可的,城市道路原則上一律不得設置經營性臨時設施。通過實行最嚴格的路政管理,保障道路發揮通行功能,消除違法占用和挖掘行為。
此外,《實施意見》要求道路管理部門嚴格履行職責,建立健全路政巡查及問題發現機制,對巡查發現未經批準擅自挖掘、占用現有道路設施空間施工或其他違規行為處罰方式進行了規定。
該意見實行多部門聯動+全地域覆蓋的方式,
同時邀請群眾廣泛監督,
堅決杜絕違法挖掘占道行為!
拉鏈路不僅浪費人力物力,
更給居民出行帶來不便
杜絕拉鏈路!為這項新政點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