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陸豐市教育局
關于2020至2021學年度寒假工作安排的通知
根據省教育廳及汕尾市教育局校歷的規定,結合我市實際,現將2020至2021學年度寒假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普通高中學校于2021年1月31日(農歷十二月十九)開始放假,2021年2月22日(農歷正月十一)上課。
中職學校于2021年1月17日(農歷十二月初五)開始放假,2021年3月1日(農歷正月十八)上課。
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園)于2021年1月17日(農歷十二月初五)開始放假,2021 年2月22日(農歷正月十一)上課。
全市教職工于2021年2月19日(農歷正月初八)回校。學生入學注冊時間由各校(園)在開學前自行安排,其他各類學校放假,教職工回校,學生入學注冊時間參照執行。
(一)做好期末復習考試和總結工作。各校要按課標要求授完課程,按時按質完成本學期教學任務,做到有目的、有計劃指導學生復習,期末考試按局有關規定執行,要嚴肅考紀考風,認真做好評卷和質量分析工作。放假前各校要認真總結本學期的工作成績及查找存在問題,做好下學期開學的準備。總結書面材料上報局教育股。
(二)要教育和引導學生合理安排假期生活。各校要認真開展國情教育、革命傳統和法制教育、良好習慣養成教育。教育學生在寒假期間遠離網吧、游戲廳,不參加非法組織,遵紀守法,遵守公共秩序,每天觀看新聞,閱讀健康書報,關心國家大事和時事政治。各校要加大對創建文明校園和依法治校活動的宣傳力度,讓學生知曉創文、關心創文,形成健康科學文明的行為和生活方式,在校內爭當文明學生,在校外爭當文明市民,教育學生在寒假期間參加一些健康有益的文體活動和社會實踐活動,主動參與社區開展的創文和法治宣傳活動。
(三)全面做好學校的安全工作。各校在放假前,要加強師生的安全教育和毒品預防教育工作,把防交通事故、防火和拒賭、拒毒等作為安全教育的主要內容,采取有力措施,杜絕各類事故的發生。切實增強學生遵紀守法、食品衛生、傳染病防治和心理健康等方面的自我保護意識,提高學生自我防護能力。各校要對學校財產的安全情況和校園安全設施進行一次全面安全檢查,水、電、氣、防盜措施等進行隱患排查,及時消除安全隱患。同時要落實責任,安排人員值班執勤,保護學校財產安全,確保新學期開學工作順利進行。
各校在放假前要組織師生學習有關預防新冠病毒的相關知識,提高師生對預防新冠病毒等傳染病的防患意識和能力,要求師生在放假期間,要按照政府部門及社區的通知要求,配合做好防控新冠病毒疫情的有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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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做好控輟保學工作。寒假期問,各校要全面了解,掌握學生的思想動態,建立與家長聯系機制,有針對性地進行家訪,做好個別學生及家長的思想工作,繼續做好控輟保學、殘疾兒童入學、建檔立卡貧困生補助資金對接安排等工作,保障新學期全體學生準時返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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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豐市教育局
2020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