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大宣傳教育力度,警示廣大機動車駕駛員嚴格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規,自覺做到文明守法、安全行車,汕尾交警以事故預防“減量控大”工作為抓手,全力強化轄區道路交通安全管控,保障群眾出行安全,現將2023年8月期間因醉酒駕駛、二次飲酒駕駛、駕車發生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等違法行為被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的55人進行曝光警示,希望廣大駕駛人引以為戒,安全行車、文明駕駛,共同抵制交通違法!
曝光臺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規定的十一種吊銷駕駛證的情形
禁駕2年
01
● 將機動車交由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或者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暫扣的人駕駛的;
● 機動車行駛速度超過規定時速50%的;
● 駕駛拼裝的機動車或者已達到報廢標準的機動車上路行駛的;
●?道路交通違法行為人應當在十五日內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接受處理。無正當理由逾期未接受處理的;
●因酒后駕駛被處罰,再次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
● 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
禁駕5年
02
● 飲酒后駕駛營運機動車的;
● 醉酒駕駛機動車的。
禁駕10年
03
● 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的(重新考證后也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
終身禁駕
04
● 酒后、醉酒駕駛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
● 造成交通肇事逃逸,構成犯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