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曝光三個知識產權侵權典型案例
12月12日,為全面加強知識產權保護的決策部署,提升辦案質量與效率,有力震懾知識產權違法行為,汕尾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曝光了三起知識產權侵權典型案例。具體情況如下:
案例一:海豐縣梅隴***銀飾廠未經許可銷售奧林匹克標志吉祥物商品
當事人未經奧林匹克標志權利人許可授權,擅自銷售“冰墩墩”冬奧會標志外形的S925幸運卡通人物套鏈銀首飾,當事人的行為違反《奧林匹克標志保護條例》第四條的規定,汕尾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法對當事人作出責令立即停止侵權行為,對侵犯奧林匹克專有權的商品予以沒收,罰款2000元的行政處罰。
案例二:海豐縣梅隴***首飾廠生產商標侵權首飾
當事人未經“BVLGARI”商標注冊人授權許可,擅自在同一種商品上生產與“BVLGARI”商標相同的“BVLGARI”字樣的手鐲,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五十七條第一項的規定,汕尾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法對當事人作出責令立即停止商標侵權行為,對侵權商品予以沒收,罰款4000元的行政處罰。
案例三:4家汕尾市城區***便利/百貨店銷售專利標識標注不規范商品
上述當事人貨架銷售軟包香煙保護盒標注“塑盒專利號:201630418394.2”和光利高級球刷標注“專利號:ZL201830233371.3”,當事人銷售專利標識標注不規范商品的行為違反《專利標識標注辦法》第五條第一款第(一)項“標注專利標識的,應當標明下述內容:(一)采用中文標明專利權的類別,例如中國發明專利、中國實用新型專利、中國外觀設計專利;”的規定,汕尾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法對上述當事人作出責令立即停止銷售專利標識標注不規范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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