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市林偉華中學原黨總支部書記、校長陳世炯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
日前,汕尾市紀委監委對汕尾市林偉華中學原黨總支部書記、校長陳世炯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陳世炯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對黨不忠誠不老實,對抗組織審查;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金,違規發放津補貼;違背組織原則,違反議事規則,個人決定重大問題;利用職務便利為親屬經營活動謀取利益;不正確履行職責,造成不良影響;私設“小金庫”;以權謀私,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通過虛構項目等方式,非法占有巨額公共財物;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在學校有關項目承攬、款項撥付等方面謀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陳世炯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工作紀律,違反國家法律法規,構成嚴重職務違法并涉嫌貪污犯罪、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汕尾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決定,由汕尾市教育局黨組給予陳世炯開除黨籍處分,按規定取消其退休待遇;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由汕尾市監委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并移送。(汕紀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