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醒告誡書
全市旅游、餐飲等行業經營者:
中高考、端午節將至,為進一步規范我市2024年中高考、端午節期間市場價格秩序,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營造公平公正、誠信放心的市場消費環境,現對全市相關經營者提醒告誡如下:
一、嚴格守法,誠信經營
經營者要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關于商品和服務實行明碼標價的規定》和《禁止價格欺詐行為的規定》等法律法規,恪守公開、公平和誠實守信原則,切實履行社會責任,不得利用價格手段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擾亂市場價格秩序。經營者要加強價格自律,既要順應市場規律,又要履行好社會責任和義務,統籌考慮生產經營成本和市場供需情況合理定價,不得隨意漲價。執行政府定價、政府指導價的,要嚴格按照政府制定的標準和政策執行。各相關行業協會和社會組織要積極引導經營者合法經營,共同維護市場價格秩序。
二、明碼標價,杜絕欺詐
經營者要嚴格執行《明碼標價和禁止價格欺詐規定》,根據商品和服務、行業、區域等特點,在經營場所醒目位置公示商品、服務價格,做到真實準確、貨簽對位、標識醒目。賓館(酒店)、旅游民宿、餐飲等服務行業要依法明碼標價,標價內容要真實明確、字跡清晰、標示醒目。實行先消費后結算的,應當在結算前向消費者出具結算清單,列明所消費的服務項目、價格以及收費總金額等信息。餐飲經營者提供鮮活產品等價格變動頻繁的商品,應當在醒目位置明確標明當日價格或當時價格;菜品酒水等不得使用欺騙性或者誤導性的語言、文字、計量單位等誘導消費者進行交易。各旅游景區景點要嚴格落實門票價格及優惠政策,并在顯著位置做好價格收費公示,不得發生強制服務并收取費用和其他亂收費行為。經營者通過電商平臺等渠道提供服務,應當在網絡頁面以文字、圖像等方式明碼標價。在網絡交易平臺等渠道預定房間訂單生效的情況下不得單方面毀約,或者擅自提高價格。不得拒絕或不履行價格承諾,嚴禁收取未標明的費用欺詐消費者。各網絡交易平臺經營者等交易場所提供者要依法配合市場監管部門對場所內(平臺內)經營者開展價格監督管理工作。
三、規范行為,接受監督
經營者要維護和珍惜汕尾良好形象,按照本提醒告誡書要求,認真開展自查自糾,規范價格行為。經營者要在經營場所顯著位置公示12315價格舉報投訴電話,主動接受消費者和社會監督。
汕尾市市場監管部門將持續開展文旅市場價格和競爭秩序專項治理,依法查處各種價格違法行為。歡迎消費者和廣大市民對捏造散布漲價信息、哄抬價格、串通漲價等擾亂市場秩序的違法行為,及時撥打12345或12315進行投訴舉報。對經提醒告誡拒不改正的經營者,依法嚴肅查處。對情節嚴重、影響惡劣的價格違法行為,依法從重處罰,并通過媒體公開曝光。
汕尾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4年6月3日